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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互联网金融比较

时间:2017-10-11 11:14:27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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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发展历程和发展水平

上世纪90年代的信息化革命中,美国的互联网高速发展,同时渗透到了金融领域,很多金融机构和信息技术企业利用此契机对传统经营模式和业务方式进行升级改造,美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起来。1995年,美国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成立,成为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标志着美国互联网金融经过不断创新和探索,逐渐呈现出独立的经营业态。 1998年,Paypal 成立,并于1999 年完成了电子支付和基金的创新嫁接,成立了全球第一只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改变了传统的支付模式和货币流动形式。2005年以来,以 Prosper、Lending Club为代表的P2P借贷平台的建立,成为了美国互联网信贷业务发展的新起点和榜样。2009年,以Kickstarter为代表的众筹模式的建立,则标志着美国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全面到来。

从美国互联网金融20余年的发展历程来看,互联网技术对于金融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金融市场规模扩大,各类新的金融机构大量出现,客户群体数量增加;第二,基于标准化信息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迅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第三,金融业发生“二次脱媒”,商业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余额持续减少,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直接融资模式的市场份额提升。但是,美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并未颠覆传统金融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通过全面信息化和网络化较快地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并通过并购和整合反而提高了行业集中度。而网络银行、P2P平台、众筹等新兴金融机构虽然交易规模有较大提高,但是其总体市场份额仍相对有限。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5年以前。在这个阶段,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主要体现为互联网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帮助银行“把业务搬到网上”,还没有出现真正意义的互联网金融业态。第二个阶段是2005年后,网络借贷开始在我国萌芽,第三方支付机构逐渐成长起来,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开始从技术领域深入到金融业务领域。这一阶段的标志性事件是2011年人民银行[微博]开始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机构进入了规范发展的轨道。第三个阶段的起点是2012年。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是互联网金融得到迅猛发展的一年。从这一年开始,P2P网络借贷平台快速发展,以“天使汇”等为代表的众筹融资平台开始起步,第一家专业网络保险公司获批,一些银行、券商也以互联网为依托,对业务模式进行重组改造,加速建设线上创新型平台。同时,政府部门也开始关注互联网金融的规范发展问题。

与美国相比,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水平并不超前,且存在结构性差异。各类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还未完成,而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程度不同——P2P、众筹、货币基金等业态发展速度较快,但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等业态发展相对滞后。

二、 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

中国与美国存在四个方面的区别。首先,在互联网技术普及之前,美国已完成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和一次脱媒,而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一次脱媒与互联网金融兴起时段相近。这将会加剧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使得二次脱媒与一次脱媒同步完成。其次,中国拥有极为庞大的网络规模,仅2014年支付宝的用户人数就超过了美国总人口。这将带来难以估量的互联网金融流量和网络外部性效应。第三,互联网金融与混业经营趋势将相互加强,金融行业同时面临着内部与外部的竞争压力。第四,中国的金融监管环境与美国不同,监管制度与政策的变化将对互联网金融产生积极的影响。一般来说,后发国家的监管制度与政策通过经验借鉴将更有利于市场健康发展。

总体而言,就美国的经验而言,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将以在竞争中融合的趋势为主,就中国的市场特征而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空间更为广阔,但对金融行业的冲击更大,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也将更为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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