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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无效合同

时间:2017-12-14 09:42:19 来源: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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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无效合同

现实生活中订立的合同并不都是合法有效的,有时候因为一方的疏忽难免会导致无效合同的出现。但可怕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一个知道自己签订了无效的合同,所以了解下无效合同的认定和处理对于合同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所谓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无论当事人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完毕,都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状态。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由于无效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因而它为法律上的当然无效,即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即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的情形

(一)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2)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4)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二)部分无效合同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有效。

无效合同的认定原则 

无效合同作为典型的私法行为,合同必须在公权许可的限度内实施,无效合同就是国家公权干预的结果。认定合同无效应当完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主要原则如下:

(1)不违(非)法即合法有效原则。

(2)慎重对待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一般性规定的合同,不再被确认为无效。

(3)认定合同无效一般应以当事人请求为前提,法官不要轻易主动地去认定和宣告。 

(4)法官要慎重行使民事行为效力的释明权。

(5)认定无效合同启动司法程序和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区别。

无效合同制度体现了公权与私权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妥协。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才能成为认定无效合同的依据,不同强制性规定对合同效力的规范力不同,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所以在司法上要与时俱进地适用法律,更要公私利益兼顾,尽可能多地考虑认定和处理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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