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发生意外如何划分责任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9-01-19 17:00:00
拼车发生意外如何划分责任

现在汽车出行是相当普遍的事情,而出于方便的考虑,一些人选择拼车出行,这样省钱也省事。但是有些法律风险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倘若乘客有偿拼车发生事故受伤,责任怎么划分?

无论是拼车外出旅游,还是允许别人搭车,即便是收取一定的油耗费,只要收费是处于合理范围之内的,可以说,车主或者司机均是出于好意。对于拼车或搭车旅途中出现的交通事故,如果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拼车一方或提供搭车机会的司机负有一定的责任,该司机应该对搭乘人员因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便是完全无偿的拼车或搭车,对于事故负有责任的司机也无法免除法律责任,只不过相对于有偿的搭车服务,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相对较轻而已。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在委托合同中,相比之有偿的情形,无偿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仅对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责任相对较轻。上述法律规定的立法本旨同样适用于拼车或搭车过程中:在有偿的拼车活动中,因驾驶人员的过错给其他搭乘人员造成损失的,其他搭乘人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拼车活动,因驾驶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其他搭乘人员造成损失的,其他搭乘人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可见,在有偿的拼车或搭车活动中,驾驶人员承担着更高的注意义务。

在拼车或搭车活动中,还涉及一个问题保险。众所周知,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以外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而拼车人员或搭车人员显然属于本车人员的范畴。当前,参与到拼车或搭车活动中的家用车,一般投保的只是交强险,这样一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搭乘人员将无法获得其所乘坐车辆所投保的交强险的保障。在本车驾驶人员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遭受损失的搭乘人员就陷于相当被动的局面。

在拼车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无外乎三种情况:

一是车主疏忽,导致交通事故,车主应该负全责;

二是由于第三方车辆引发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责任;

三是因拼车人的突发状况,致使车主注意力不能集中,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有偿拼车行为虽是城市生活中常见的出行方式,有节能、环保、缓解交通压力的好处。但因拼车车辆并非营运车辆,驾驶员并无从事客运活动的相应资质,一般也不会投保车上人员类保险。一旦遭遇交通事故,一方面驾驶员可能会承担因车上乘客受伤而产生的巨大赔偿责任,乘客也需要为自己搭乘非运营车辆而导致的损害结果承担一定的责任,应当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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