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后,很多当事人会直接去法院起诉,但基本上都会被法院不予立案,立案的也很可能会驳回起诉。这是因为大多数劳动争议当事人都不了解我国劳动相关法律。发生劳动纠纷后协商解决的,请一个好律师(http://www.haolvshi.net/)了解清楚合法的、有效的解决办法还是很有必要的。
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采取“一调一裁两审”制,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
所谓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所发生的争执。
《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可见,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只有不服仲裁裁决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规定:“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我们都知道多数情况下发生劳动争议都需要先仲裁,但是申请仲裁时可以提出哪些诉求,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获得仲裁委的支持呢?不妨上好律师网(http://www.haolvshi.net/)选择值得您信赖的好律师(http://www.haolvshi.net/)加以咨询或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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