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知识产权 > 商标权 > 正文

商标注册绝对禁止条件有哪些?

时间:2018-08-19 14:00:00 来源:好律师
收藏
0条回复

在生活中,我们的衣食住行随处可见商标的痕迹,商标的形式五花八门,那么商标注册绝对禁止条件有哪些?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会种种就是绝对不可以注册的,这些官方的标志都是禁止的,还有不利于社会主义文明传播的、有歧视性的商标这些都是不被允许注册的。

一、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9)地理标记:商标使用地理标记,而又非来自于该地区的违法。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1、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2、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3、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再次,商标法规定(11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再次,商标法规定(12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

二、商标法规定(13条)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规定了商标注册绝对禁止条件,我们再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应该仔细了解上面的相关规定,否则犯了上面所叙述的禁止条例,商标的注册申请时不会通过的,上表示对商品质量的保证,更是对商家产品利益的保证,对待商标注册的相关事项,大家千万不可以马马虎虎。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http://www.haolvshi.net/)请律师(http://www.haolvshi.net/)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收藏
0条回复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热门推荐
合同下载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