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劳动人事 > 社保工伤 > 正文

关于工伤和人身损害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2018-12-29 18:00:00 来源:在维权的时候总是把工伤当成普通的人身损害去处理,那么今天我们就针对工伤和人身损害的区别做一个介绍。
收藏
0条回复
关于工伤和人身损害的区别是什么?

好多劳动者总是弄不清楚工伤跟普通的人身损害有什么样的区别,在维权的时候总是当成普通的人身损害去处理,那么今天我们就针对工伤和人身损害的区别做一个介绍。

什么是工伤?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人身损害的定义:

人身伤害是特指侵犯人身权行为造成的他人身体的伤害。民法上可分为一般伤害和致残伤害两类。前者指经过治疗可以恢复健康的伤害;后者指使人肢体或器官全部或部分丧失功能的伤害,如断肢、失明、脑震荡后遗症等。

关于工伤和人身损害的区别是什么?

1、赔偿标准不同。

①工伤案件没有城镇和农村居民之分,劳动工伤案件的受害者多数是农民工,而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远远低于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②一般人身伤害案件要根据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计算赔偿标准。

2、责任划分不同。

①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不给劳动者划分过错责任;

②一般人身伤害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3、处理机构不同。

①工伤由劳动仲裁机构处理;

②一般人身伤害直接到法院起诉。

4、适用法律不同。

①工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及配套劳动法规调整;

②一般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民法通则》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

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

①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适用的标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②一般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适用的标准则是人身损害或交通事故鉴定标准(同样的伤情,劳动鉴定的标准比司法鉴定的标准要高一级)。

6、赔偿主体不同。

①工伤的一方当事人是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另一方则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必须有营业执照,工程层层转包的,由具备法人资格的发包方承担);

②一般人身损害案件的主体可能都是自然人。一般而言,自然人的赔偿能力远远不如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体户。

7、举证责任不同。

①按照法律规定,工伤纠纷对劳动者的伤害事实、工作年限以及工资标准有争议时,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举证倒置。用人单位举证不能的,就直接采信劳动者的主张;

②一般人身伤害案件,受害者对自己的伤害以及工资标准由受害人自己负举证责任,受害人举证不力的,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以上便是对于“工伤和人身损害的区别”的一个介绍,希望可以帮到您,当您以后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就可以很清楚的理解这两者的意思了。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收藏
0条回复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合同下载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