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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假证的法律责任

时间:2019-03-12 21:03:32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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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假证的法律责任

社会中是有不少伪造证件的情况出现,比如伪造学历证、身份证、房产证等等,从而为自己达到某种目的。其实伪造证件是属于违法的事情,购买假证件的人同样会受到处罚,购买伪造证件怎么量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提醒

1.“买”、“卖”证件均是犯罪,切忌不知而犯。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明文规定了处罚的范围包括“买”、“卖”双方。而且,在办证过程中,大多买方都会提供相应的个人信息、照片等,这可能会与卖方成立“伪造”的共同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买方在办理了虚假的证件后加以使用,则可能会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规定,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

2.买卖“真的”证件也是犯罪,切忌抱有侥幸心理。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是“伪造”、“变造”、“买卖”相关证件,而“证件”并不限于是假证,因此不是买卖假证才构成犯罪,买卖真的证件也可以构成犯罪。也许,有人会认为证件是真的,侦查机关怎么会发现,但切忌抱有侥幸心理,毕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3.买卖“1本”证件也是犯罪,切忌明知故犯。

现司法解释仅规定了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3本以上构成犯罪,其他的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均未作数量要求。因此,买卖1本证件也构成犯罪,切忌明知故犯。

4.办理证件须按正常流程办理,切忌轻信委办。

在自身符合某种条件下,也最好亲自按正常流程办理,切忌轻易委托他人代办,尤其不要轻信街边的小广告。因为街边小广告大多是不靠谱的,存在极大的花钱得假证、被骗风险。

证件是社会对于自然人的一种要求,这种要求在当今信息快捷、交通便利的社会尤为重要。而写在纸上的东西,伪造起来并不困难。按照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假证能成为商品,一定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两种属性。假证的价值可以等同于购买假证的价格,但是,假证的使用价值不能估算。假证扰乱了社会秩序,它危害的不是某个具体的人,而是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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