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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促销大米编造粮食抢光被拒 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违法吗?

时间:2020-04-07 16:11:01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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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促销大米编造粮食抢光被拒】据@山东网警巡查执法消息,2020年4月3日2时许,有网民在微信群里散布“抢粮食”信息并留下联系方式,在网上引发争议。经查,王某,男,34岁,新泰市谷里镇人,经营粮店。为促销面粉大米,编造“开始抢粮食、粮店超市都抢光了”虚假信息,于4月3日2时许在多个微信群发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


那么,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违法吗?发布虚假信息如何处罚?今天带大家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网上发送虚假信息违法吗?


在网上发送虚假信息违法,会追究法律责任。


主要依据如下:《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二、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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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二)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


(三)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四)利用互联网组织邪教组织、联络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三、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二)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五、利用互联网实施本决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如何处罚


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时,要怎样处罚依据情节而定,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可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按刑法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律师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希望大家自觉抵制谣言,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以上是“男子为促销大米编造粮食抢光被拒 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违法吗?”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行政制度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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