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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中外条约>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海外华人歌手参加“中国人爱心大行动――印度洋海啸赈灾义演”大型公益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5〕11号
  • 【发布日期】2005-01-06
  • 【生效日期】2005-01-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中外条约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海外华人歌手参加“中国人爱心大行动――印度洋海啸赈灾义演”大型公益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海外华人歌手参加“中国人爱心大行动――印度洋海啸赈灾义演”大型公益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11号)




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公司:

你公司国艺[2005]发字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阿杜、梁静茹、许美静,马来西亚歌手阿牛,日本歌手翁倩玉,于2005年1月6日参加在北京举办的“中国人爱心大行动――印度洋海啸赈灾义演”大型公益演出活动。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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