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债权债务 > 法律指南 > 普法|借款时预先扣除利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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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十万元,一个月利息2000元,按照这样标准计算。借十万元,一年利息元,期满还本付息总共元。借一千,到手700,约定还款时间七天,周息是百分...
1主体上的包含关系。抢先交易行为的主体是证券公司、证券咨湖机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特殊主体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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