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疫情防控法律规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要做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在疫情防控期间,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乘客可向乘务人员报告,等待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医学处置措施。对于交通工具上的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有关部门可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疫情一级防控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国务院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科研攻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应急物资与设备的调集、后勤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