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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XX申请申请确定选民资格案

时间:2017-06-12 12:52:29 来源: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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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绍

起诉人孙XX申请确定选民资格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19日立案。起诉人孙XX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撤销北京市朝阳区选举委员会于2016年10月18日所做的就其选民资格申诉的《关于孙XX先生反映选民登记有关情况的答复》;2、确定孙XX在户籍地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办事处XX社区参选的选民登记有效。事实和理由:起诉人作为户籍地在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办事处XX社区的、年满18周岁、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积极响应北京市朝阳区选举委员会于2016年9月9日发布的《公告》号召,主动依法于2016年9月15日在北京市选举委员会发布的网络平台做了选民登记,且该平台显示2016年10月8日起诉人选民登记成功。2016年10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办事处XX社区居委会有关人员通过电话通知起诉人,就起诉人的选民登记事项,让起诉人2016年10月14日14:00-16:00到北京市朝阳区XX街XX社区居委会面谈。2016年10月14日16:00,起诉人到达XX社区居委会会议室;居委会的李XX女士会同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办王姓工作人员,与起诉人进行了面谈,且居委会人员当场拍照留证。整个面谈时间不超过5分钟,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办王姓工作人员就表达了一个意思: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办以及XX社区要取消起诉人的选民资格,并只对起诉人口头通知,拒不给起诉人任何书面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办以及XX社区取消起诉人选民资格的行为,公然剥夺起诉人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然破坏选举。2016年10月17日,起诉人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选举委员会提出并送达申诉。2016年10月18日16:15,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办事处XX社区居委会有关人员通过电话通知起诉人,就起诉人的选民登记申诉,即刻到北京市朝阳区XX街XX社区居委会面谈。2016年10月18日16:50,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办以北京市朝阳区选举委员会XX街地区分会的名义,在XX社区居委会会议室,由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办王姓工作人员、街道办另一工作人员和居委会的李XX女士三人一起,向起诉人当面送达了《关于孙XX先生反映选民登记有关情况的答复》,并表示该答复就是北京市朝阳区选举委员会对起诉人选民资格申诉的处理决定;居委会人员现场做了拍照留证,起诉人对该送达材料做了书面签收,朝阳区XX街道办王姓工作人员手持录音笔做了全程录音。起诉人不服《关于孙XX先生反映选民登记有关情况的答复》。听相关人员口头谈及,选区本次选举日为2016年10月2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起诉人现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秉公判决,依法确定起诉人在户籍地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办事处XX社区所做的选民登记有效,维护起诉人的合法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持起诉人的诉讼请求;对相关公然破坏选举的行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请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予以处理。

二、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孙XX的起诉是否符合申请确定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条件。

三、法律分析

本案系孙XX起诉的申请确定选民资格特别程序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本案中,孙XX于2016年10月17日向北京市朝阳区选举委员会进行申诉,北京市朝阳区选举委员会XX地区分会于2016年10月18日向孙XX做出了书面答复。而2016年10月21日选民名单方予以公告,且孙XX已被列入选民名单公告中。故孙XX于2016年10月19日即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不符合应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对选举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相关规定。孙XX的起诉不符合申请确定选民资格案件的起诉条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裁定驳回起诉。

四、裁判结果

驳回孙XX的起诉。

五、裁判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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