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的取得方式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8-12-04 17:00:00
监护权的取得方式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人就是他的父母。无父母或父母不能行使亲权以及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他人保护的权利也是监护权。

监护权的取得有三种方式:

(一)自然取得:即亲生父母在其孩子出生后自然取得对其孩子的监护权。

(二)承继取得:未成年人的亲生父母离婚后,如果和他人结婚,其继任配偶,即孩子的继父母通过婚姻关系取得对这个孩子的监护权。

(三)法院或者民政部门指定取得:当本来拥有专属监护权的亲生父母没有监护的能力或者不正当履行监护义务的,由法院或者民政部门指定未成年人的其他合适的近亲属或者村委会、居委会作为监护人,以及指定其他人员收养,或者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

什么情况下会被剥夺监护权?

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存在下面七种恶劣的行为时,法院可剥夺其监护权:

1、对未成年人有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等侵害行为的;

2、放任未成年人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其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拒不改正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长期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职责,且拒绝将委托他人代为监护的,导致未成年人陷于困境或者危险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批评教育三次以上,仍拒绝改正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

(一)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

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

(二)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三)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其亲生子女不能以此为理由不承担赡养义务,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血亲而产生的。

监护既是监护人的义务,又是监护人的权利。做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想做到尽职尽责,仅靠爱心是不够的。监护人要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知道怎样去尽一个监护人的职责。同时,监护人也要了解未成年人的主要合法权利及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做出的一些特殊规定和要求,这样才能有效地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做一名未成年人的合格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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