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劳动人事 > 法律指南 > 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看看你多给了还是应该少给[666][666][666] 一、民间借贷期内利息 1.双
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工作中难免会有意见不合或者其他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工作,然而因订立、履行、变更...
据统计,全美执业律师已超过一百万,即平均每300人就有一个律师;而在中国,中国执业律师人数为36.5万,
参加工作的人都知道在单位加班那是常事,最可恨的是有时候加班后老板不给加班费,这是困扰很多广大工友事情。那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1、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但调解原则
(1)1年仲裁时效 (2)例外: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
可以。但是关于诉讼请求的承认、放弃、变更,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需要在委托书中特别写明;没有写明的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