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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配 | 2021-09-27 19:31:04

婚前房产离婚分割问题

购于05年的房产,当时购买价20万,08年结婚,贷款一直是男方偿还,19年出售,出售价格为100万,离婚的话可以要求分割100万房款吗?另外婚后约10年的社保都是男方帮忙缴的,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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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位律师解答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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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这个房子是属于你的,没有任何问题,只不过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是有帮助还贷的,还贷部分是要单独摘出来,包括房子的增值部分要单独摘出来,如果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话,很有可能房子判归你,但是你要给男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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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19:44:07
  • ¥0.64
    • 我是李琳律师,根据您的描述情况,房产属于婚前财产,但是房产增值部分80万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后社保属于本人,男方无权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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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19:44:49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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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女方有权向男方主张分配婚内期间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部分,婚内期间支付社保的部分男方是无法主张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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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19:46:33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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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这套房是男方在婚前买的,那么说呢,这个这套房子婚后的增值部分还有还贷部分,这一部分呢是共同的,所以说呢女方是可以要求增值部分,还有还贷部分不可以要求分割整个的还款,另外呢男方给女方缴纳社保,这本身也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哪怕是可以要求分割的社保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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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19:47:40
  • 陈舒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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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房产是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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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19:49:03
  • ¥0.64
  • 张佳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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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房子属于你丈夫婚前购买,婚后在没有加名字的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权要求分割,其次,婚后购买的社保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男方无权要求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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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19:55:17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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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凤启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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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还贷部分及房子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婚后所缴纳社保不需要偿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除婚内或婚前对收入及其他财产有相关约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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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20:01:52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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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4
    • 你好,我是主要做婚姻家事纠纷的律师,就100万房款,你是可以要求分割的,另外呢,关于这个社保的问题啊,对方是不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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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20:02:03
  • ¥0.64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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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4
    • 如你所述,“购于05年的房产,当时购买价20万,08年结婚,贷款一直是男方偿还”,那么该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是男方的名字,那么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如果离婚不能主张分割100万元房款。如果房产证上也有女方的名字,那么离婚时女方就可以主张分割房款。社保,不能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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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20:10:16
  • 李晓轩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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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男方为女方交的社保,无权要求返还。无权要求分割100万的一半。只能分割婚后还贷和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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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20:12:17
  • ¥0.64
  • 谢福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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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4
  • ¥0.64
  • 孔繁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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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美溪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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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4
    • 你好,这个问题你前面已经问过一遍了,关于房款的话88年结婚之后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您这边可以要求分割其中的一部分,这个具体金额要根据还贷金额以及年数来计算,然后社保的话因为这块钱暂时也取不出来,而且婚后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没有必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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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20:26:42
  • ¥0.64
  • ¥0.64
    • 只能要求分割结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金额,婚后社保没有权利要求返还,如果有婚内协议,是可以要求返还的。没有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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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20:48:48
  • ¥0.64
    •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予,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在离婚时,除了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的部分,剩余的都是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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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21:05:53
  • ¥0.64
    • 您好,05年的房产也就是婚前房产。是男方的还是女方的?是谁的,该部分及增值部分可以属该方个人财产。 您们之间是否有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婚后还贷部分及还贷增值部分应该属于共同财产,不管是用谁的工资或者谁在还,都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均分不是必须均分。 社保方面,是全额都是自己缴的?自己缴的部分可以主张分割。不是全额返还,可以是均分不是必须均分。即便是男方帮您缴的,或者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除非是男方婚前财产给您缴的。 仅供参考 详情欢迎电话咨询 详情欢迎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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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21:06:58
  • 齐松梅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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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万价款花销以后,还剩下多少,这个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社保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的,一般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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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21:21:18
  • 黄一洪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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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64
    • ① 如果前述房产仅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则离婚时,女方无权对该房产及其增值份额提出任何主张。 ② 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男方为女方缴纳社会保险应视为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有权请求女方返还全部缴费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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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21:38:29
  • 秦惠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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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4
    • 你好,这种情况下,如果已经变卖为现金,是可以要求分割婚后增值及其还贷部分的变现,婚后虽然是男方的替你缴纳,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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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21:43:35
  • 韩孟扬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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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4
    • 根据你所描述的问题,首先你这个情况,婚后买的房子,登记的不管你们俩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卖出后,你也有权获得一半财产权利。婚后为了生活支出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支出,不分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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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1-09-27 21:44:33
  • ¥0.64
  • ¥0.64
    • 可以计算一下男方在婚前为购买这个房屋支付多少现金,这个数字被最后的出售价格100万减掉之后剩下的钱款就属于你们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因为这笔钱就属于这个房产增值部分。这个增值部分由你们双方共同享有。社保不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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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1-09-27 22:17:35
  • ¥0.64
    • 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能要求分割一百万。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婚后如果没有约定分别财产,男方无权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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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1-09-27 22:22:32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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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4
  • 梁保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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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4
    • 您好,就您描述的情况,婚内所还贷款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平均分配 ,对于所交社保,男方不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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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22:56:41
  • 任宇飞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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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4
    • 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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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1-09-27 23:03:40
  • ¥0.64
  • ¥0.64
    • 对于房屋增值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缴纳社保的费用属于日常开支,无权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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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1-09-27 23:35:55
  • 张华北

    律师

    投诉
    ¥0.64
  • ¥0.64
    • 你好。如果房子没有加你的名字,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不过婚后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你可以要求分割。社保账号不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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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1-09-28 01:25:17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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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根据我几十年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来看,原则上是按正常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名字贷款,方要对方义务比较多,所以要进行正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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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1-09-28 06:56:19
    • 答谢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该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08年结婚后,男方偿还的贷款。属于共同财产。就该部分价值。可以主张对财产进行分割。但是该房产已经出售。如果该100万元已经花掉的话,且没有证据证明这100万元。南方是因为转移财产的情况下,就没有办法分割了。十年的社保,婚后男方帮交的。男方没有全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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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9 10:20:03
    • 答谢
      你描述的问题太模糊了,需要向您提问几个问题,比如案件的起因经过,你的诉求。你想要争取的权利,你期待的诉讼结果。
      展开
      收起
      2021-10-01 19: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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