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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音乐文字书画作品 | 2019-05-04 08:29:21

图书内容被拍成图片,作为自媒体视频的一部分内容是否侵权

图书内容被拍成图片,作为自媒体视频的一部分内容在今日头条上发布,但视频本身不涉及商业用途,只是在线交流一种儿童口语阅读方法。 如果这样不涉及经济利益导致的侵权,会被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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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位律师解答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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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你好,如果未用与盈利只是用作教育的一部分是不构成侵权的,是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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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4 08:30:15
    • 王宝珊 服务方:
      根据《著作权法》,在法定许可和合理使用的情况下,不需要著作人许可: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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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4 08:31:45
  • 刘晓亮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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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图书的内容被拍成图片在网上传播,肯定也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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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4 08:31:03
    • 刘晓亮 服务方:
      但是因为你的这种使用并非是商业用途不存在经济利益,可能会被要求停止使用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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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4 08:32:27
    • 梁保军 服务方:
      该回复2019-05-04 09:48:28被作者删除。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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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4 09:47:58
  • ¥0.23
    • 您好,可标注来源,声明仅交流学习之用,如有侵权,通知即删。可减少过错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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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4 08:31:11
    • 张飞 服务方:
      一般没有人为了太小的侵权而追究。
      展开
      收起
      2019-05-04 08:31:47
  • 李新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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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你好。有可能涉及到侵权,对方会起诉你要求赔偿损失,你把视频发给我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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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4 08:31:17
  • 朱家明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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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对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如果不涉及盈利,那么赔偿金额以侵权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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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4 08:31:58
  • 陆畅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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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孔繁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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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如果你是用于进行商业的宣传,就是为已经有经济利益,如果你是用于自己学习或者是小范围内部进行学习讨论就不会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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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4 08:36:30
    • 孔繁越 服务方: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在引用的时候,一定要在下面标注出这段文字的出处,并且写上若发现侵权事宜,及时联系进行删除
      展开
      收起
      2019-05-04 08:37:13
    • 孔繁越 服务方:
      如果是直接用已经发表的文章的图片,切记一定要像出版社要版权声明!! 非常不建议这样做,因为很麻烦,但是如果不要版权声明的话,以后会多很多纠纷的。
      展开
      收起
      2019-05-04 08:44:15
  • 彭桂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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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只要注明出处,不用于商业目的就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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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4 08:37:48
  • 马红丽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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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你好,如果注明出处,没有用于商业盈利,一般不属于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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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4 08:41:44
  • 徐亚军

    律师

    投诉
    ¥0.23
    • 您好,应当注明原作者,另外引用一定要注意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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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5-04 08:41:47
    • 徐亚军 服务方:
      要注意引用的数量,同时要注意引用的内容不能超过作品的主要或实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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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5-04 08:53:11
  • 金宸宸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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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如果只是自己用做学习,并没有用作商业用途,你只需要在图片出处标明来源于哪个地方,作者是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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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4 08:42:02
  • 汪险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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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如果注明出处,没有商业盈利,一般不属于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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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4 08:42:36
  • ¥0.23
    • 不做牟利使用,并且标注作品出处,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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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5-04 08:43:34
  • ¥0.23
    • 你好,如果没有经济利益且标明了出处,一般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被告知侵权,立马撤掉该图片,赔偿责任一般以获利或对方的实际损失来计算。
      展开
      收起
      2019-05-04 08:45:42
  • ¥0.23
  • ¥0.23
    • 你好,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但是没有以盈利为目的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需要注明出处和来源。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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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4 08:55:19
  • 张家平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23
    • 你好,是否用于盈利并不能仅根据引用的这篇文章是否盈利,还要看间接的提升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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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4 09:00:16
  • 南晓峰

    律师

    投诉
    ¥0.23
    •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基于法律规定的正当事由无需征得著作权人同意、无偿使用著作权作品。因为合理使用是对著作权的限制,所以合理使用的范围也有了法律规定的以下内容: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此种情况是指纯粹为了个人所用,并没有对外公开展出的目的。例如,为了更好地研究某个历史课题,而采用了一些考古学家的笔记内容。但是如果为了让别人欣赏自己喜欢的作品而特意在自己经营的咖啡馆展出,则是不允许的。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例如为了点评大卫的雕塑作品,采用了当代诗人对力量与美的诗句。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书刊、电视节目中难以避免地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为了追求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还原事情的真相,所以必须刊载真实有效信息,因此不免使用到已经发表的作品内容,但是在合理使用的范围内。 4、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刊登、播放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或者公众集会发表的讲话5、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教学和科研人员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况是指纯粹是为了教学和研究的需要,例如为了了解某一作者的创作过程,而在课堂上展出其作品集来学习。 6、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7、为了陈列和保存作品的需要,图书馆、美术馆等复制本馆的收藏作品 8、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这种免费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既不向公众收取费用,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类似“义演”。 9、临摹、绘画、拍摄在室外公共场所摆设的艺术作品 10、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出版 以上便是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我们只有弄明白著作权合理使用的范围,才能避免自己的著作权受到侵害。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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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4 09:03:26
    • 南晓峰 服务方: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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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4 09:04:21
  • 秦惠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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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你好,如果你用于商业性的行为,也属于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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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04 09:09:08
  • ¥0.23
    • 你好,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引用需要注明出处,不以盈利为目的。但如果作者明确说明未经同意不能引用的,也是侵权。
      展开
      收起
      2019-05-04 09:11:34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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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3
  • 张慧君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23
    • 还需补充一下细节,目前来看有可能构成侵权
      展开
      收起
      2019-05-04 09:12:34
  • 王景生

    律师

    投诉
    ¥0.23
  • 陈景军

    律师

    投诉
    ¥0.23
    • 按你说的情况,你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展开
      收起
      2019-05-04 09:15:24
  • ¥0.23
    • 如果只是教育,没有盈利,那么不够成侵权
      展开
      收起
      2019-05-04 09:27:16
  • 张康兄

    律师

    投诉
    ¥0.23
    • 您好,属于侵权行为,可以发律师函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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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5-04 09:36:55
  • 梁保军

    律师

    投诉
    ¥0.23
    • 你好,如果没有用于商业经济模式,一般不会涉及侵权的
      展开
      收起
      2019-05-04 09:49:37
  • 张馨元

    律师

    投诉
    ¥0.23
    • 没有涉及盈利的话,只是为了学习的合理使用,属于合法范围。但是如果大量传播,可以要求注明出处或者停止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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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19-05-04 09:51:36
  • 王伟政

    律师

    投诉
    ¥0.23
    • 对于您所讲的这种情况,如果不是用来牟利,而是自己交流使用,就不构成侵权。
      展开
      收起
      2019-05-04 10:05:49
  • ¥0.23
  • 徐同亮

    律师

    投诉
    ¥0.23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可能涉嫌侵权。
      展开
      收起
      2019-05-04 10:25:46
  • 施鸿伟

    律师

    投诉
    ¥0.23
    • 只要注明出处,不用于商业目的就没问题了。
      展开
      收起
      2019-05-04 10:45:04
  • ¥0.23
    • 今日头条的发布,好像是可以赚取佣金的,是有营利的情况,涉及侵权,可以要求停止传播,赔偿损失。
      展开
      收起
      2019-05-04 10:47:18
  • ¥0.23
    •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展开
      收起
      2019-05-04 11:04:53
  • ¥0.23
    • 违反保护条例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没收主要用于提供网络服务的计算机等设备: (1)通过信息网络擅自向公众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 (5)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指明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或者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姓名(名称),或者未支付报酬,或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防止服务对象的复制行为对权利人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的。
      展开
      收起
      2019-05-04 11:12:39
    • 黄帅 服务方:
      信息网络传播权
      展开
      收起
      2019-05-04 11:13:39
  • 李小苑

    律师

    投诉
    ¥0.23
  • 霍朋杰

    律师

    投诉
    ¥0.23
    • 你好,如果仅仅是教育目的,而且没有用于盈利,是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展开
      收起
      2019-05-04 11:35:58
  • 周明明

    律师

    投诉
    ¥0.23
    • 你好,可能涉及侵权,建议撤掉图片。
      展开
      收起
      2019-05-04 12:06:11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23
    • 其实自媒体表面上不是用于商业目的,但是,还是属于营利目的,但是有可能构成侵权
      展开
      收起
      2019-05-04 12:42:58
  • 常彦奎

    律师

    投诉
    ¥0.23
  • ¥0.23
    • 根据你的描述不构成侵权。。。。
      展开
      收起
      2019-05-04 12:56:42
  • 李欢欢

    律师

    投诉
    ¥0.23
    • 只要未用于营利的目的,且署上作者姓名和出处,一般不会构成侵权,也不需要赔偿。
      展开
      收起
      2019-05-04 12:59:35
  • 蔚松芬

    律师

    投诉
    ¥0.23
    • 你好,你说的情况是属于著作权侵权
      展开
      收起
      2019-05-04 13: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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