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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赡养 | 2020-02-08 20:21:54

赡养问题

老人有三个子女,两个儿子入赘给别人了,一个女儿在家没出嫁招了上门女婿。按我们这边的风俗在家的应该承担老人的起居生活。而留在家的女儿,上门的女婿要求我们三个人轮流照顾老人起居生活。按我们农村上门入赘乡俗,我们都是在家的照顾老人起居生活,而入赘的等于给别人做儿子了等于不在家中。而两个入赘的儿子每月都有给老人赡养费。老人起居生活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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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位律师解答

  • 李晓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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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
      自动转换:风俗不得对抗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所有的子女对老人都有赡养义务,三方可以协商如何照顾老人,如郭谢商不了,可以让老人去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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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22:57
  • 朱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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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10″
      自动转换:哦,你好,不管是饿,他们还在录制以后我所以老人的子女三个人都要承担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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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23:06
  • 刘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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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嗯,您好,按照您说的这个情况的话,进一些协商,那么协商不成的话,如果按照他的要求是要三个人轮流来照顾老人的话,那么也是可以的,那么如果您这边不同意的话,可以让她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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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23:06
    • 刘学勤 服务方:
      那么老人的起居生活确实啊,如果说你们要解决的话,其实还是建议你们共同,我可以找一个保姆的照顾,如果说没有这个经济实力的话,那么可以,你们委托一方来照顾,然后给他相应的这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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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23:48
  • 孔繁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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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16″
      自动转换:老人的起居应当由子女共同来负责,如果子女协商不一致,那就要有每个子女按照一定时间平均的去照顾老人,比如说每个人照顾一个月,或者是照顾三个月,这样子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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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24:03
  • 李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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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按照法律来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子给赡养费是应该的,至于老人的起居生活,这个需要子女自己协商,法律并没有在这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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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24:15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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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凤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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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36″
      自动转换: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而且女儿都有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但是你的情况比较特殊,就是两个儿子入赘入赘,入赘,入赘的话就方便,而这个女儿是忘了上没那么根据这个情况,女儿这方应该在照顾老人这方面多付出一点,因为各方面都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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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24:50
  • 邢敬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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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28″
      自动转换:你好,这个情况可以根据这个与风俗跟法法律规定来来结合,首先在这个你可以有这个就是说女女儿在家的女儿女婿照顾完了呢,让两个这个入赘的儿子,呃呃,那个适当的吹一吹部分那个赡养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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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25:30
  • 蒋巍巍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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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18″
      自动转换:按照法律规定,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对此,不管是入赘也好,还是将来也好,这个儿子女儿对于亲生父母都是由这个赡养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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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25:59
  • 陆畅言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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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34″
      自动转换:看来你咨询的问题,乡村习俗是改变不了国家的法律从法律层面上说,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阴茎的病,所以嗯嗯,不管是入驻别人家的,还是若醉以自己家的,不应当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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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26:14
  • 包晓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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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当地风俗是公正评判事件的要素之一,虽然不可全部依照风俗评判,但是酌定考虑情节。 既然有支付赡养费,那么如果不方便的话可协商不实际照顾老人。家里的事情还是协商处理比较好,尽量不要闹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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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26:18
  • 周留成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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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二句话解答: 1.女儿、儿子均有赡养义务。 2.赡养义务是指在精神上的慰藉,在物质上的帮助及在生活上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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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26:22
  • 王景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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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你好,按照你的这种说法和当地风俗的话呢,应该有这个上门女婿来处理老人的生活起居,如果说上门女婿不处理的话呢,它也就由他的儿子来处理。平时照顾老人要留好证据,谁照顾的多,可能以后谁就会分的财产比较多一点,有事情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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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26:28
  • 王宝珊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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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你好,作为老人的亲生子是有法定义务来赡养老人,即使是入赘且有当地习俗,但也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老人仍有权利要求子女对自己尽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就父母的遗产,可以适当的多分为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将来很可能分或者不分父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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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27:35
    • 王宝珊 服务方:
      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所以,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女婿需要履行赡养岳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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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41:09
  • 南晓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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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你好,你所说的属于风俗,根据法律规定,入赘后父母子女关系不变,法定赡养义务不变 上门女婿也没有法定赡养义务,所以,子女三人都应当尽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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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28:21
    • 南晓峰 服务方:
      老人的生活起居,可以轮流管理,如果确实不能亲自管理的,建议各方出钱去养老院,或者聘请保姆。如果回答有一定帮助,恳请采纳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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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1:04:21
  • ¥1.02
    •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你们可以根据自己家的情况进行协商,调解。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每个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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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31:17
  •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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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应该是三个子女来承担照顾老人的起居生活。但是按照公序良俗,或当地的习惯,就是入赘的女婿和女儿一般继承老人的遗产,两个儿子是不继承老人的遗产的。所以女婿和女儿应该照顾老人。我的建议是女儿和女婿照顾老人。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电话咨询我1309757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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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32:35
  • 范月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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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一,孝顺父母是中华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二,作为子女应先协商处理老人赡养问题。三,实在不行就聘请保姆,子女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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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32:43
  • 苗世静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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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28″
      自动转换:您好,在法律上他不区分于入赘,或者是说上门女婿这种称呼作为老人的子女,在法律上都具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是法定的义务,不应该和条件而免除这种情况下,如郭谢商不成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只不过大家都不愿到了老人的话,可以考虑每个人出点钱,请一个护工来解决,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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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32:55
  • 金青松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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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根据你所陈述的,如果对老人赡养问题有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子女,要求履行赡养义务,由法院依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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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35:51
  • ¥1.02
    • 首先,不管是在家的女儿还是入赘的两个儿子都是有赡养义务的。现在你们最大的争议是老人跟着哪一方共同生活。法院判决的标准是你们之间有协议的,依照协议解决,可以这么协议:由一方照顾或者轮流照顾,不照顾的支付赡养费。不能达成这个协议的,法院会根据老人的行动便利程度判决由一方照顾或者轮流照顾,不照顾的支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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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36:45
  • 李国民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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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12″
      自动转换:那你好老人的生活起居已经当由三个子女平均分担,那么必须平均分呢?如郭谢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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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42:24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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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崔飞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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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入赘只是习俗,不属于法律概念。所以,无论是如何入赘的,亲子关系并没有改变,三个子女都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具体由三个子女共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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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0:54:29
  • 任金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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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32″
      自动转换:你好,法律上没有上门女婿,或者是什么入赘的?这个规定的这个结婚之后可以住在男方家,也可以住在女方家,这个不管是哪种情况,对老人都是有赡养的义务的,当然这个老人的遗产嗯,也有继承的权利,这个农村的风俗是一方面,但是法律的规定大家都是平等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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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1:14:41
  • 李道静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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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的义务,即便是出嫁的女儿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入赘的儿子和出嫁的女人性质是一样的,所以那两个入赘的儿子也要履行赡养义务。老人的起居三个儿女最好自己协商,如果两个儿子不想轮流照顾,可以三个子女共同雇一个保姆照顾,或者多给女儿一点钱,由他们照顾老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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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1:18:43
  • ¥1.02
    • 根据法律规定,所有的子女对老人都有赡养的义务,而不能因为你们当地的风俗习惯为理由来拒绝赡养老人。如果老人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话,你们是要尽到赡养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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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1:19:11
  • 张康兄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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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子女都有赡养义务,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法院确定,您好,可以说一下您的具体情况或者提供手头的证据材料,为您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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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1:26:33
  • 段晓婷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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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王建勋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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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这是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 一般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没有生活来源 需要子女赡养 那么从法律意义上来说 老人的子女都有赡养义务 谈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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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1:37:13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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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你好!当地的风俗不能改变法律意义上的赡养义务,我们所说的赡养并不能简单的认为给付老人的赡养费就完成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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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1:46:45
    • 黄振波 服务方: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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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1:49:21
    • 黄振波 服务方:
      因此,不管是女儿还是已经入赘他乡的二个儿子都有赡养照顾老人的义务,民间的风俗习惯,不能违背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个人认为,三个子女可以协商轮流照顾,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直接照顾的,可以临时聘请护工照顾,或者向在家的女儿支付护理费用也是可以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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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1:56:25
  • 施鸿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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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谢
      1、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老人委托本律师;2、告诉我具体情况,薇信号一三六、零五六、〇一七、零八,随时都可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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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1:53:06
  • 陈宇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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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你的说法在法律上不存在,无论是否入赘,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都不会改变。换而言之,上门女婿对于岳父岳母有赡养义务,但入赘出去的男子对于其本来父母仍然有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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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1:55:33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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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如你所述,是赡养纠纷。依据法律规定,老人的三个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在此前提下,考虑两个儿子入赘及女儿在家招上门女婿的民间习俗,建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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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1:55:44
  • 徐同亮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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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建议你们协商解决,当然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这就涉及到传统风俗伦理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冲突到底是如何认定具体由法院来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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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2:05:25
  • ¥1.02
    •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应当对老人承担一定的赡养义务,无论是在家的女儿,还是招婿的儿子,都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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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2:06:58
  • 李欢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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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52″
      自动转换:哦,不管入赘不入入赘,现在这个婚姻法法规定的都是子女有平等的义务去赡养老人,就是说不论这个是呃上招的上门女婿啊,还是说啊,儿子入赘入赘她家家,这个富养赡养老人,这个是他们的义务,赡养老人呢不仅仅是要出赡养费,更多的应该是给老人的生活起居一定的照顾陪伴老人,所以说三个子女应该好好好好协商一下啊,通郭谢商的方式来解决老人的起居生活如郭谢商不了的话,三个人应该平等的去是服侍老人的起居生活平等的出老人的赡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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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2:19:02
  • ¥1.02
    • 29″
      自动转换:无论你们当地的风俗习惯是什么样子的啊,这是不能对抗法律的习惯是习惯法律是法律啊,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这个上门女婿就必须得照顾谁谁谁谁谁?你们这个情况如果都不愿意照顾的话,我觉得我个人觉得可以把这个老人送到这个敬老院去,这个哦富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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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2:27:47
  • 董帅

    法律执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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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您好,入赘只是民间的习俗,老人的所有儿女都应该尽孝,给老人生活费用照顾老人饮食起居。女婿和儿媳妇也应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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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2:31:55
  • ¥1.02
    • 男女平等,儿子和女儿都有赡养义务,入赘是民间说法,法律上并不认可。赡养包括精神上的安慰、生活上的照料和经济上的帮助。支付赡养费只是经济上帮助,另外精神安慰和生活照料也是赡养义务的内容。子女和父母可以协商签订赡养协议,对履行赡养义务较多的子女可以多继承老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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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2:34:57
  • 郭启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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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你好,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你们当地的习俗可能与法律规定存在不同,但是如果诉讼解决,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的。关于老人的起居生活,法院一般会维持现状,其三个子女均负有承担赡养费的义务。 另外,如果能够协商解决,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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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2:35:12
  • 贺圭胤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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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伟政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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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对于您所讲的这种情况,按照法律的规定。子女对于父母都有赡养的义务。也就是不论是一入赘还是婚嫁,对于年老的父母都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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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2:47:32
  • 秦惠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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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是平等的,对于怎样照顾,建议子女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也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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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2:48:40
  • ¥1.02
    • 54″
      自动转换:老人的起居生活可以你们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好的话,你可以指定脱了分别能留存的照顾义务,但是比较明确一点,女儿,儿子对父母都有赡养的义务,不是女儿就没有山羊,衣服也不是儿子入赘到其他家的,没有三亿,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也就是我们这里是否是出嫁还是入赘给别人都应当对自己的父母你心上有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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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8 22:49:46
  • 周明明

    律师

    投诉
    ¥1.02
    • 您好,请详细说说情况及目前遇到的问题,委托律师进一步了解分析,以便详细为您解答,维护您的权益,提供解决方案。
      展开
      收起
      2020-02-08 22:51:54
  • ¥1.02
    • 按照法律规定,子女只要有赡养能力,就必须赡养父母,支付赡养费。你们做儿子的既然给了赡养费,就不存在问题了。如果觉得赡养费少,那是另一个问题了,可以协商的。法律没有规定,那个子女必须照顾老人起居,可以按照风俗办理。
      展开
      收起
      2020-02-08 22:52:11
  • ¥1.02
    • 13″
      自动转换:您好,你们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的话,是每个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也有说每个人都要照顾老人。
      展开
      收起
      2020-02-08 23:02:41
  • 辛保国

    律师

    投诉
    • 答谢
      这种问题不能适用风俗,子女都有赡养的义务,如果都不养老人那就是遗弃,具体可以协商,协商时可以提高赡养费,可以协商到将赡养费提高至一户愿意养为止,钱多了我不信一户也不愿意养,提高很多还不愿意养可以养老院,大家掏钱,你要说没钱,没钱那就只能轮着!
      展开
      收起
      2020-02-08 23:06:34
  • 梁文彦

    律师

    投诉
    ¥1.02
    • 可以协商解决,三个子女按照法律规定,对老人均有赡养的义务。虽然风俗习惯与法律规定有所不同,但不排除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可以找当地人民调解员进行协调。
      展开
      收起
      2020-02-08 23:23:14
  • ¥1.02
    • 农村风俗和法律并不完全一致。法律上,入赘他人的儿子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义务,当然也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因为已入赘,并不在家居住,可以以支付赡养费形式履行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轮番去家中照顾。
      展开
      收起
      2020-02-08 23:32:39
  • 张晓妮

    律师

    投诉
    ¥1.02
    • 你好,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责任。三个子女都有义务来管老人。先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三个子女一人一家轮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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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2-08 23:38:55
  • 张馨元

    律师

    投诉
    • 答谢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照顾义务,法律上不区别子女是否在身边。如果不在家的子女不方便照顾老人,可以向方便照顾的子女适当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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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2-09 12:25:28
  • 王文利

    律师

    投诉
    • 答谢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管入不入赘,都不影响赡养老人,应该是三个子女如何分配老人赡养费和实际照顾老人生活的问题,可协商,不成可起诉。
      展开
      收起
      2020-02-09 12:30:48
  • 李小苑

    律师

    投诉
    • 答谢
      49″
      自动转换:你好,你所说的这种呢,是一种村规民俗,但是村规民俗呢?他不能够超越于法律,在法律上来说,只要是你们是老人的子女,就对老人具有赡养义务,除了给赡养费,还有一定的生活起居的照顾义务,不管你们是入赘她家,还是流留在家中,你们的法定义务都是不能够消除的,所以说这块呢,建议你们三姊妹充分的协商来处理好老人的赡养一下养问题,如果是经历上和陪伴上不能给予更多,是否可以在金钱方面物质上面可以更多的知识,你们可以相互商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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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09 13:39:21
  • 刘博

    法律执业者

    投诉
    • 答谢
      27″
      自动转换:呃,这个严格上来说不是法律问题了,应该是人情世故嗯嗯,这个因为应该看应该就是由这个女儿和这个上门的女婿来上门上其实两个儿子呢,已经不在家了,但是而且已经几乎了这个赡养的费就不应该再承担赡养老人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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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起
      2020-02-09 1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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