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我的位置:好律师  » 问律师  » 结婚离婚  » 请问律师
img
¥25
结婚离婚 | 2021-04-11 09:00:15

离婚房产问题咨询

我是在2016年贷款买的房子。大概贷款三十万。2020年12月领的结婚证。现在女方要求房本加名字。(现在小区售楼部开始收集发票什么的正式办理房本了,房本可以加女方的名字)。房子首付款是爸妈支付的,装修钱也是我家出的。现在我爸妈担心我们会离婚。(我俩一吵架女方父母就要让离婚)想要咨询, 1,如果未来两年,或者五年就离婚了,大概要给女方多少比例? 2,剩余的三十万贷款这个部分怎么办? 3,我家支付的首付怎么分配,会先给我家吗?然后剩下的在给一定比例到女方?
展开
收起
+ 补充问题
隐藏提问
0/5000
上传图片
关闭
上传视频
关闭

本地上传

提示:最多上传1个视频,发出后不可删除

上传视频
100.00%

视频上传成功

上传速度取决于您的网速,请耐心等待。取消上传

视频上传成功

知道啦
上传语音

62位律师解答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3
    • 你好,我是主要做婚姻家事纠纷的律师,对于你说的这个问题非常的专业,可以给你做详细的解答,关于第1个问题,如果离婚的话,会给女方30%到40的份额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01:00
    • 郭淑娇 服务方:
      剩余的30万贷款,由一方或者双方共同还都是可以的。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02:04
    • 郭淑娇 服务方:
      首付款不会还给你,就是房款的一部分,应该平均分割,没你父母什么事儿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02:35
    • 楼主:
      首付款这条,为什么有的说如果离婚可以给男方父母啊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0:21:57
    • 郭淑娇 服务方:
      给不了,详细沟通,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0:23:03
  • 张华北

    律师

    投诉
    ¥0.43
  • 南晓峰

    律师

    投诉
    ¥0.43
  • 张凤启

    律师

    投诉
    ¥0.43
  • 谢福金

    律师

    投诉
    ¥0.43
  • 李道静

    律师

    投诉
    ¥0.43
    • 首先这个房子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你们离婚,因为还有贷款未还清,对于该房产的使用权等会判给你所有,剩下的贷款也是属于你个人债务,对于你们结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可适当给予女方补偿,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04:10
  • ¥0.43
  • ¥0.43
  • ¥0.43
    • 根据我几十年的律师经验和房地产律师经验,以及婚姻法律顾问私人顾问经验,这种情况首先要通过协议其次也可以采取灵活的措施予以照顾,各方面能够达成。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08:04
  • ¥0.43
    •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首先第一个问题,如果办理房产证加女方的名字视为对女方的赠予,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第二个问题,剩余的30万贷款,一般房子有增值部分,对房子进行评估,然后除掉还贷部分,剩余的房子现有价值,夫妻双方平分,这里面就不存在首付分配的问题,因为加房产证如果没有特殊的说明,那么视为房子对女方一半的赠与。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08:23
  • 孙家辉

    律师

    投诉
    ¥0.43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来看如果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偿还贷款,那么对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可以由双方共同分配属于共同财产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08:29
    • 匿名 服务方: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在房本上加上她的名字,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的时候是按照各分一半的原则进行分配。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09:33
  • 孔繁越

    律师

    投诉
    ¥0.43
  • ¥0.43
  • 孟念臣

    律师

    投诉
    ¥0.43
    • 你好,加名相当于赠予,也就是加上女方名字,房产证上就有你们两个人的名字,房产一人一半,离婚的话平半分,加名也可以标明份额,比如你占三分之二,女方占三分之一。房贷是谁要房子谁还房贷,要房子一方给另一方补偿。首付是你父母出的,没有特别约定,只能主张借款。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11:35
  • 崔常山

    律师

    投诉
    ¥0.43
    • 如果加名,那么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如果不加名,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女方可以分割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双方最好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一下房子的份额。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14:28
  • 李晓轩

    律师

    投诉
    ¥0.43
    • 如果加了女方的名字,房子就有女方的一半,如果离婚女方能分一半的产权。而不是按比例分。你家付的首付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不用分。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17:40
  • 帅建阳

    律师

    投诉
    ¥0.43
    • 你好。该房屋本属于你个人财产,一旦加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获得一半产权,双方共同承担贷款。要慎重行事。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18:40
  • ¥0.43
    • 你的房产证加名字视为你对妻子的赠予,那么房产首付可能就要不回来了,婚后贷款属于共同财产花费,如你不加名,这部分所占的份额妻子可以分一半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19:26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3
  • ¥0.43
  • ¥0.43
    • 1.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以房屋房产证登记为准,不动产物权变动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婚前房子婚后加名的行为是当事人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予行为,该行为合法有效。经依法登记,变动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发生效力,故该套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所以离婚时房产一人一半分配。比如离婚时房子价值200万,贷款剩余20万。那么可以男方要房子,给女方180万的一半即90万。或者女方要房子给男方90万元。 3.如果担心日后离婚,不建议轻易将房产加名字。这样即便离婚,女方只能分得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婚姻需要经营,而不是靠房产绑在一起,房产加名须谨慎,以防人财两空。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30:25
    • 楼主:
      我们家最开始买房支付的首付款和装修款怎么办呢?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0:17:15
    • 张迪 服务方:
      加了女方名字以后,最开始的首付款,离婚时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对女方的赠与。所以婚前的首付款也变成了有女方一半的财产。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4:21:15
  • ¥0.43
  • ¥0.43
    • ① 如果在相关房产上将女方与你方登记为共同所有人,则在离婚时,女方有权获得该房产的一半份额,除非你方与对方对共有份额的比例有特别约定。 ② 在房产仅登记在你方一人名下时,剩余的30万元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旦离婚,你方需向对方支付15万元作为补偿,除非你方与对方对此有特别约定。 ③ 如果房产仅登记在你方一人名下,则在房产分配时,女方无权主张分割首付款,除非双方对此有特别约定。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35:08
  • 黄一洪

    律师

    投诉
    ¥0.43
  • ¥0.43
    • 如果不加名字的话,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女方可以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要求经济补偿。如果加名,那么就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可以要求分割房屋。具体看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您好,我是平台认证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巴波律师,10年执业律师经验,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欢迎继续提问。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40:33
  • 王宝珊

    律师

    投诉
    ¥0.43
    • 您好1.如果房产证上添加了女方的名字,那么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所有,女方在离婚时就可以主张平均分配2.如果不添加女方的名字,那么女方只能主张分配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余下的部分贷款仍有您这边继续偿还,只需要支付女方部分补偿款。3.如果添加女方的名字,那么首付款也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不能主张退还给您的父母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45:06
  • ¥0.43
    • 首先该房产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跟女方没有关系。如果加上女方名字,可以写上比例,你愿意给多少比例,遇离婚,就给女方多少比例,如不写比例,则一般是一半的份额。首付你父母出资可作为你对父母的借款,在离婚时女方要负担一半。剩余贷款在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若离婚,则女方应分到一半,房屋的增值女方也能分到一半。所以加上女方的名字就很麻烦,建议不加名字为妥。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46:00
  • 朱久兴

    律师

    投诉
    ¥0.43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和问题,加了名字,万一离婚,对方是可以分割的,首付款也会影响。男方的利益肯定受损。女方太现实。。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51:27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3
    • 1.对于婚前您个人的财产,加到女方的名下,法院在实际的案件审理当中,一般都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就取决于你是否按比例给付女方房产的份额?如果房产没有明确比例,那么,双方结婚一年以上,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平均分配的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51:35
    • 匿名 服务方:
      2.基于公平原则,女方当然不可以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这30万的贷款当然也应当作为双方的共同债务比较公平。假如不加女方名下,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婚后还贷的部分一般都属于共同财产,另外,男方可以向女方给予适当的补偿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54:13
    • 匿名 服务方:
      3.对于婚前父母支付的首付款,本意是给自己儿子的个人财产赠与,在离婚时,你应当作为是对男女双方的出借行为,女方也应当承担首付的一半,包括房屋的增值部分,法院一般会结合哪一方对房屋的贡献程度和付出的精力,来确定哪一方可以多分,所以在证据上面固定是比较重要的
      展开
      收起
      2021-04-11 09:58:21
    • 楼主:
      那关于首付款这条,如果离婚,就是说法院会要求把这部分给到我父母吗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0:21:11
    • 匿名 服务方:
      是的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0:24:44
    • 匿名 服务方:
      以上全部回复,希望能够帮到您,并期盼获得您的采纳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0:26:03
  • 张佳伟

    律师

    投诉
    ¥0.43
    • 首先,根据新的司法解释这套房子属于你婚前的财产,即使加上女方的名字她也只能分割婚后共同还贷款的那部分,所以不必要过于担心,你把相关的买房资料保存好,关于收费的部分你可以让你父母做个声明那只是对你一个人的单独赠予。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0:01:46
  • 梁保军

    律师

    投诉
    ¥0.43
    • 您好,就您描述的情况,如果加了女方名字,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一旦感情出现问题,房产那就有女方的一半。涉及不到比例多少问题。除非你们在房本上有明确的约定。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0:02:26
  • ¥0.43
    • 这个大概的比例法院活力根据你们婚姻持续时间和出资情况判决一个合理的数额,房子归谁,谁负担后续的贷款的。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0:07:07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3
  • ¥0.43
    • 你说的情况,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加女方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女方可以分一半。谨慎加名。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0:10:31
  • 赵宴敏

    律师

    投诉
    ¥0.43
    • 这个是婚前财产,如果你们共同还贷款,那就是共同还贷款的这部分钱以及房屋相应的增值部分,如果离婚,要一人一半来分割。首付款是父母给你单方赠与。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0:13:24
  • 李国民

    律师

    投诉
    ¥0.43
  • 陈舒婷

    律师

    投诉
    ¥0.43
    • 如果的确加上了,女方名字,没有进行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没有约定具体的比例原则是均等划分。首付款和装修费用如果是父母对你个人的出资,应视为借给你的款项。其款项用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属于你和配偶的共同债务。若离婚时约定谁有房屋的所有权则进行剩余的贷款偿还部分,对另一半进行补偿。补偿款得先确定,应先扣除房屋的债务。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0:17:13
  • 袁影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3
    • 如果婚后加上女方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平方,贷款部分,谁要房子谁还,可以将父母的首付款作为借贷关系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0:18:15
  • 赵永利

    律师

    投诉
    ¥0.43
    • 你好,按照你的描述,如果不加名的情况下,该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结婚后共同还贷部分需要给女方进行补偿。 如果离婚,该房屋属于你,剩余贷款你来偿还即可。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0:24:54
  • ¥0.43
    • 你好,如果未来两年或者五年离婚,这个房子只要加女方名字除非有其他约定,那就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要分一半给女方。因为加名字一般会被推定为赠予。关于剩余三十万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人一半才承担偿还责任。只要你加女方名字,你家支付的首付也推定赠予女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建议你谨慎加女方名字或者签订相关协议后再加女方名字!!!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0:34:47
  • 任宇飞

    律师

    投诉
    ¥0.43
  • 秦惠芳

    律师

    投诉
    ¥0.43
    • 你好,如果加上了女方的名字,而且没有具体约定的话,离婚一般应当平均分割,对于你家的首付,如果是借贷关系的话,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偿还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1:03:02
  • 黄美溪

    律师

    投诉
    ¥0.43
    •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现在婚后非要加上女方的名字的话,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分割的话是按照共同所有来分的,也就一人一半,就没有存在什么首付部分跟贷款部分的区别了,如果没加名字,房子是您个人财产,您离婚时候只要分割房子增值部分给到对方即可。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1:03:35
  • ¥0.43
    • 根据您的描述,建议首先,你父母的首付款,你可以和你的父母签个借款或赠与协议,转账记录等留存。然后,可以加女方的名字。另外的贷款可以夫妻共同还贷。如果两三年后,你们夫妻离婚可以除了你的父母首付款以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1:10:44
  • 谌见平

    律师

    投诉
    ¥0.43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3
    • 如你所述,“现在女方要求房本加名字”,你可以加上女方名字,这视为对女方的赠与;你也可以不加,因为这是你婚前贷款且爸妈首付的房产,为你婚前个人财产。加或不加,由你自己决定。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1:14:12
  • 朱小方

    律师

    投诉
    ¥0.43
    • 你好离婚的时候,房子归谁贷款就由谁来还,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均分割的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1:27:33
  • ¥0.43
    • 你好,那是你的婚前财产,你可以不用加他的名字,如果加了,就变成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如果不加,离婚分割时,你方可以分婚后还的房贷一半,还有婚后增值部分。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2:02:41
  • 张扬智

    律师

    投诉
    ¥0.43
  • 冯娜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3
    • 是这样,如果说你现在加女方的名字的话呢,那么这个房产就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是要进行夫妻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去分割的,所以说呢,如果不加能不加最好暂时先不加,因为你们才刚结婚,如果说非要加这个名字的话呢,我建议把你父母的出的首付部分,还有你的装修款部分先打一个。先打一个欠条,意思是这笔款是要由你们夫妻双方来还的,这样子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3:15:33
  • ¥0.43
    • 你是在2016年贷款买的房子,对吧?买的哪里的房子呀?根据你的描述,2020年12月份。领的结婚证,对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我们处理过类似案件,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给你进一步解答,维护你的合法权利,告知你如何具体操作,谢谢。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3:24:40
  • ¥0.43
    • 如果在结婚后,房屋增加女方的名字,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加名后,如果双方出现离婚,房屋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进行分割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3:42:30
  • ¥0.43
    •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支付给对方的金额为:按照离婚时房屋价值减去首付及婚前还贷、以及剩余贷款后的剩余价值的一半,支付给女方。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3:52:25
  • ¥0.43
    • 房产登记如果是共有,离婚时一人一半。贷款由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人偿还,应该还属于你婚前债务。首付属于赠与,除非你俩给老人打个借条。最多属于债务,跟房产比例没关系。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3:53:44
  • 王伟政

    律师

    投诉
    ¥0.43
    • 对于您所讲的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该房产应当是你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偿还清银行贷款,由你本人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只是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贷款份额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偿还完毕贷款后就可以加名。是否同意由你本人决定。加名时可以区分一定的财产权属份额比例。比如你本人占有房产产权的80%,对方占有20%。那离婚时就按该比例进行分割。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4:05:12
  • 吴瑶

    法律执业者

    投诉
    ¥0.43
    • 您好!就您所述情况,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若将来离婚,您需按照该房产(离婚时的价值减去首付金额、婚前还贷以及剩余贷款金额)的剩余价值的一半,支付给女方。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4:21:42
  • ¥0.43
  • 霍晓社

    律师

    投诉
    • 答谢
      因为你们是2016年婚前父母出首付买房,则首付款属于个人所有,2016年到2020年的按揭贷款属婚前个人还贷,该阶段还贷属于个人所有。2020年12月到离婚登记手续期间还贷属于婚内夫妻共同还贷,婚后还贷部分在离婚时根据还贷数额1人分割一半。 例如:房屋总价款50万,父母首付20万,2016~2020年按揭还贷4万,则20万+4万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婚后2020年~2022年共同还贷2万,则2万属于共同还贷,离婚时一人分割一半即1万块,现在房屋市值100万。则女方分割1万除以50万乘以100万。 因为不清楚装修款属婚前装修还是婚后装修,如婚前装修的部分原则上也属个人所有,但需要提供相应装修发票或合同。
      展开
      收起
      2021-04-11 15:55:42
  • 李小苑

    律师

    投诉
  • 郭久迪

    律师

    投诉
    • 答谢
      根据您的描述,房子属于您的婚前财产,婚后处置是您的权利,如果变更为共同财产,需由双方均分,如需律师服务,可直接与我联系,本律师相关经验丰富
      展开
      收起
      2021-04-12 10:41:20
  • 王其森

    律师

    投诉
    • 答谢
      你好。由于加名将导致房子所有权发生变化,所以王律师建议你们夫妻俩最好签订一份夫妻婚内财产协议。希望能帮到你
      展开
      收起
      2021-04-12 15:37:08
  • 王炜华

    律师

    投诉
    • 答谢
      分割财产,下是民法典中的具体条文: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根据该条规定,可得出以下两点: 一是,不离婚而直接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成为可能。 二是,并非一方想当然就可能提起婚内财产分割诉讼,这样的诉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只有在前述法律规定的两种情况下才可以得到支持。 而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方有义务举证证明被告方存在前述法律规定的两种情形之一,否则,仍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即可能导致所主张的事实不成立,诉请缺乏依据被驳回的败诉风险。
      展开
      收起
      2021-04-14 07:48:51
查看其他52位律师回复

问律师

客户在“问律师”板块进行公开提问,支付红包、平台加急费。问题发出后不可撤销,请您注意避免出现隐私信息。

“答谢金”由客户按照其满意度,于发帖后6小时内,选择发放给一位或多位解答律师。6小时届满客户未主动发放的,系统将按照规则自动发放。

若咨询发出满6小时仍无任何律师解答,则该条咨询将关闭,用户所付金额将全额退还。

注:具体要求详见《问律师交易流程及服务规范》

热门法律知识

  • 多长时间我能等到法院...

    2020-07-20 20:54:29

  • 交了医保才有医保电子...

    2020-12-03 10:14:53

  • 案例 | 企业任意调...

    2020-07-24 20:50:34

  • 离职证明为什么那么重...

    2020-07-06 20:03:11

  • 劳动合同订立前,劳动...

    2020-06-10 18:47:49

律师推荐

  • 李树忠 律师

    专长: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人身伤害、交通肇事、借款担保、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工程及房地产、金融银行、企业合规

    好评:
  • 杨国丰 律师

    专长: 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好评:
  • 汪玉明 律师

    专长: 借款担保、消费者维权、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财产损害、遗产继承、婚姻家庭

    好评:
  • 罗文倩 律师

    专长: 劳动人事、民事诉讼、人身伤害、消费者维权、财产损害

    好评:
  • 李雪艳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

    好评: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