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大电信运营商“捆绑销售”等经营手段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新华社 2016-02-04 16:45:00
河北三大电信运营商“捆绑销售”等经营手段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记者从河北省工商局获悉,中国移动河北分公司、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中国电信河北分公司等电信运营商在提供宽带上网服务时,在消费者缴纳全年上网费用的情况下,通过签署包含搭售固话、手机终端、手机号码等内容的《宽带上网服务协议》的方式,捆绑销售固话、手机,强迫消费者选择其被搭售产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河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电信运营商在提供宽带上网服务时,附加宽带上网与手机或固话关联停机的交易条件,只要手机、固话欠费,宽带上网即停止使用。同时,还要求必须每月缴足保底消费的手机话费,否则关联停机、停网等。

 

同时,电信运营商在手机上网套餐服务业务中,存在套餐档次设置起点高、跨度大、套餐结构设置不合理、套餐内外收费差距大等问题,在没有实现携号转网的客观限制条件下,通过制定和使用格式合同的方式,强制对消费者套餐资费每月剩余流量清零。

 

此外,在开展定制手机、合约机手机业务中,电信运营商故意设置技术壁垒,强制消费者只能使用其提供的业务,不得使用其他运营商提供的同类服务,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河北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2月底之前,三大电信运营商要搞好自查自纠,整改后向工商部门报告情况。河北省工商局将进行回访调查,对整改后依然存在的问题进行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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