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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政府部门不得经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等企业
环保部最近发出了通知,要求政府部门不得经办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等企业。
从去年开始,有关机动车检验机构违法违规的问题屡屡被曝光。为此,去年6月,环保部联合交通部、国家认监委组织开展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部分检验机构确实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检验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和检验人员技术操作不规范突出的问题。
此次,环保部、公安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将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的淘汰,加快提升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水平。同时明确,各地应推进在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规范化联网,具体来说,省级环保部门对于用车排放检验的机构不再进行委托,对机构数量和布局也不再进行控制。地市级的环保部门对检验机构申请联网环保部门进行批准后,应公开已联网的检验机构名单。
在机动车环保监管总体层面,通知也给出了全国环保信息联网的时间表。具体来说,今年年底前,各排放检验机构应与环保部门实现数据联网,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率先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2017年底前,要建成国家省市三级的联网的机动车排放污染监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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