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站点
APP客户版
找律师、咨询律师、打官司, 就上好律师网
APP律师版
随时随地,接单服务,就在好 律师APP律师版
关注好律师微信
热点法律问题分析,尽在好律 师微信公众号
亲人去世,家属的心情自然都很沉痛,但是逝者已矣,生活还要继续。已经离开的亲人如果对自己的财产处分没有交代,那么配偶、父母、子女都有权利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亲人的遗产。但是亲人也不会所有想法完全,对财富的渴望因人而异,对遗产的要求也是一人一个想法。当继承人的自由意志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只能依靠法律了。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应当如何分配遗产呢?
继承法对遗产分配的规定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生活中会发生继承纠纷,很多时候都是因为继承人对彼此应得的继承份额不满,有主张自己近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主张自己生活有特殊困难的,还有主张其他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的,甚至是虐待被继承人的。发生这类纠纷,要用理智的态度、法律的视角解决问题,这样才能不伤害亲人之间的感情。
有不少网友说“离婚时,你就知道你当初嫁的是人是鬼了。”结婚的时候有多甜蜜,离婚的时候就有多丑陋,今天我们
<>点评: 相亲认识,两个人之前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可以说是两个陌生人,因为某种
本案系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律师代理各原告起诉被告大哥继承,一审判决胜诉。各原告与被告大哥系同胞兄弟姐妹关系
公证遗嘱可以由公证员代书,但要确保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自由、顺畅的交流,并能亲自签名、盖章或按指纹。公证遗嘱,是指由两名公证...
点评: 有多少离婚的会想到复婚,这个不好统计。但是想复婚的理由其实很简单,就是出去转了一圈,发现婚
律师点评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欠债务;(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
夫妻一方以婚前财产出全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婚前财产
您还可以输入140字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自愿离婚协议书
有子女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无财产、无债务)
离婚协议书(孩子归男方)
离婚抚养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医疗纠纷、遗产继承、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刑事诉讼
专长: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劳动人事、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人身伤害、房屋土地、财产损害、名誉及隐私
专长: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借款担保、交通肇事、财产损害、人身伤害、精神赔偿、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劳动人事
好律师
首次登录,您需要设置登录密码
请使用好律师APP扫码登录
扫码成功
请在手机上确认登录
继承人如何分配遗产继承份额
亲人去世,家属的心情自然都很沉痛,但是逝者已矣,生活还要继续。已经离开的亲人如果对自己的财产处分没有交代,那么配偶、父母、子女都有权利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亲人的遗产。但是亲人也不会所有想法完全,对财富的渴望因人而异,对遗产的要求也是一人一个想法。当继承人的自由意志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只能依靠法律了。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应当如何分配遗产呢?
继承法对遗产分配的规定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
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生活中会发生继承纠纷,很多时候都是因为继承人对彼此应得的继承份额不满,有主张自己近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主张自己生活有特殊困难的,还有主张其他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的,甚至是虐待被继承人的。发生这类纠纷,要用理智的态度、法律的视角解决问题,这样才能不伤害亲人之间的感情。
相关文章推荐
有不少网友说“离婚时,你就知道你当初嫁的是人是鬼了。”结婚的时候有多甜蜜,离婚的时候就有多丑陋,今天我们
<>点评: 相亲认识,两个人之前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可以说是两个陌生人,因为某种
本案系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律师代理各原告起诉被告大哥继承,一审判决胜诉。各原告与被告大哥系同胞兄弟姐妹关系
公证遗嘱可以由公证员代书,但要确保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自由、顺畅的交流,并能亲自签名、盖章或按指纹。公证遗嘱,是指由两名公证...
点评: 有多少离婚的会想到复婚,这个不好统计。但是想复婚的理由其实很简单,就是出去转了一圈,发现婚
律师点评
摘要:两年前,小宝遇车祸,伤势严重,经过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欠债务;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
夫妻一方以婚前财产出全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婚前财产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字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自愿离婚协议书
有子女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无财产、无债务)
离婚协议书(孩子归男方)
离婚抚养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医疗纠纷、遗产继承、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刑事诉讼
专长: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劳动人事、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人身伤害、房屋土地、财产损害、名誉及隐私
专长: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借款担保、交通肇事、财产损害、人身伤害、精神赔偿、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劳动人事
热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