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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人们的生活中,离婚率一度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尤其是最近几年,甚至有一段时间出现了离婚的高潮,这一方面体现出婚姻自由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于婚姻自由权利的滥用;但是,离婚的背后往往会牵扯到孩子的抚养,对于父母来说这是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未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进行抚养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由条件好的一方抚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该尊重子女自己的选择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承担子女相应的抚养费用;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给付方式,可一次性给付;也可以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
夫妻离婚,子女本无过错,当两个人的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弥补的时候,可以选择离婚的道路,但是切记不要让孩子成为婚姻的牺牲品;即使双方感情不和最后闹到离婚的地步,对于子女抚养的问题,尽量妥善处理。通过本文的阅读,希望那些正处于离婚边缘的夫妻,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慎重的做出自己的选择。
一大波回家过春节的回来上班了,马上迎来情人节。很多人回家相亲了,也有的交到了对象,那么这次情人节要怎么过
<>点评:郑医生你好,我家孩子 34周+3出生的早产儿,目前纠正胎龄4个月零28天,会翻身,会迈步
现行的婚姻法是否可以自动离婚? 《婚姻法》没有“自动离婚”规定,结婚需要法定程序,双方自愿到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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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如何抚养?
在当今人们的生活中,离婚率一度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尤其是最近几年,甚至有一段时间出现了离婚的高潮,这一方面体现出婚姻自由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于婚姻自由权利的滥用;但是,离婚的背后往往会牵扯到孩子的抚养,对于父母来说这是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未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进行抚养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由条件好的一方抚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该尊重子女自己的选择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应该承担子女相应的抚养费用;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抚育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给付方式,可一次性给付;也可以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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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 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交通肇事、婚姻家庭、劳动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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