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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的认定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8-10-26 17:00:00
同居关系的认定

现在有很多人都会没有结婚便会先同居,那么同居时也会出现很多的问题,那么同居关系受法律保护吗?怎么才能认定两人是同居关系呢?我们来看一下。

对于同居的关系,是不具备婚姻的效力的,也就是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具有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是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双方不可以用夫妻的名义来向另一方主张财产的分配权,还有继承权于抚养权,如果当事人决定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了要解除双昂的同居关系的起诉,当地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只有在双方在涉及到了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还有对子女的抚养的问题的时候,才会被人民法院受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的关于同居的规定来看,如果同居关系中的一方有配偶,并且又与他人形成了同居的关系,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将会被依法解除,对于没有配偶的双方同居,在我国的法律中还没有明确的禁止,也就是说我国的法律对于未婚同居及不反对,但是也不会提倡。

怎么才能认定双方是同居的关系

按照我国的相关与同居的法律规定,要认定双方是否为同居的关系,需要以下几种条件:

1.对于同居的双方,必须要是异性才能算作是两性的关系,在我国的法律中,还并不承认同性之间的同居关系。

2.再就是同居的时间,也就是两人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因为同居需要是两个人的连续行为,不过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表示需要持续多久的时间才能算作同居关系,但是按照司法的解释来看,一般情况下,两人同居超过三个月便会认为是同居的关系。

3.两个人在状态上是稳定的,也就是说,双方任何一个人只和对方特定的一个人长期的生活。

4.双方还需要有共同的住所,也就是说,两个人同居需要两个人有一直住在一起的住所,才能认为是同居关系,如果是没有定时的住所,只能认为是通奸。

我国《婚姻法》中目前并没有确认同居关系这样一种法律制度,其原因想必是基于社会稳定的角度来考虑的。因为一旦这样的生活方式合法化,就将会有更多的人群来选择这样的生活,即不登记而结合,从而逃避《婚姻法》的规制,导致对整个社会婚姻家庭制度的冲击,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只有充分掌握并理解何为同居关系及同居关系的界定等问题,才能更有效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保障社会主义国家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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