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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法律责任

时间:2018-06-11 16:16:36 来源: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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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法律责任

在实践中由于很多公司经营者对证券、股票、期货相关法律法规并不了解而容易导致行为违法,为了较好的避免这一问题不如请一个好律师(http://www.haolvshi.net/)帮自己分忧。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7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20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 

2、蓄意串通,按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期货交易,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 

3、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的。 

4、为影响期货市场行情囤积实物的。 

5、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 

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四、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有操纵市场嫌疑的交易所会员和客户,各交易所有义务配合政府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对经调查证明确有操纵市场行为者,可根据情节轻重,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暂停、中止直至取消资格、宣布其为“市场禁止进入者”。被宣布为“市场禁入者”的机构和个人,三年内不得接受其从事期货交易。

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侵犯,更为了防止自己陷入违法犯罪之中,不妨在进行股票证券期货交易之前上好律师网(http://www.haolvshi.net/)选择值得您信赖的好律师(http://www.haolvshi.net/)加以咨询或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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