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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是什么样的?

时间:2018-12-24 09:50:13 来源:法律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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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是什么样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情况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那么应该怎样申请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好多人都不了解,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介绍下。

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主要是以下5个阶段。

1. 受理阶段

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

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若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若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或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或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的,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3.公布阶段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 实质审查阶段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 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当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别忘记缴纳实质审查费哦!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5.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以上五个阶段即是对于“有关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的相关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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