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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1998年机电产品《配额产品目录》 和《特定产品目录》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对外贸易部/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国经贸机[1998]3号
  • 【发布日期】1998-01-05
  • 【生效日期】1998-01-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1998年机电产品《配额产品目录》 和《特定产品目录》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1998年机电产品《配额产品目录》
和《特定产品目录》的通知

(国经贸机〔199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外经贸委(厅、局)、外经贸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广东海关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暂行办法》,现将1998年机电产品《配额产品目录》和《特定产品目录》印发你们,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1997年机电产品〈配额产品目录〉和〈特定产品目录〉的通知》(国经贸机〔1997〕267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1998年配额产品目录(略)
二、1998年特定产品目录(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海 关 总 署
一九九八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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