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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从事期货经纪咨询服务、培训等 业务的企业是否作为经纪人管理问题的答复
  • 【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工商市字[1997]第88号
  • 【发布日期】1997-03-26
  • 【生效日期】1997-03-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从事期货经纪咨询服务、培训等 业务的企业是否作为经纪人管理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从事期货经纪咨询服务、培训等
业务的企业是否作为经纪人管理问题的答复

(工商市字〔1997〕第8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从事期货经纪咨询服务、培训等业务的企业是否作为经纪人管理问题的请示》(桂工商报字〔1996〕3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经核准只从事期货经纪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的企业不是经纪人,不属《 经纪人管理办法》的调整范围。

二、经核准只从事期货经纪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期货经纪业务。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加强对从事期货经纪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的企业的监督管理。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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