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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证监发字[1996]152号
  • 【发布日期】1996-08-13
  • 【生效日期】1996-08-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1996年8月13日证监发字[1996]152号)

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所报《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申请报告》(君字[1996]69号)及发行方案、电力工业部《关于同意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函》(电经[1996]535号)、湖南省证监会《关于同意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股票发行方案的报告》(湘证监字[1996]26号)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A股4800万股。发行期间冻结资金的利息全部归发行公司所有。
请你公司在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商上海证券交易所,精心组织,稳妥操作,确保发行工作万无一失。发行结束后15日内,请按规定将发行总结和新股发行情况反馈表报送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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