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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活畜场外 交易收取市场管理费问题的答复
  • 【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工商市字[1996]第152号
  • 【发布日期】1996-06-10
  • 【生效日期】1996-06-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活畜场外 交易收取市场管理费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活畜场外
交易收取市场管理费问题的答复

(工商市字[1996]第152号)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我区活畜场外交易收取市场管理费合法性认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场外交易能否收取市场管理费的问题,《 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未作明确规定。如你区人大常委会或政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本区实际,颁发过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可按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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