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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证监发审字[1996]77号
  • 【发布日期】1996-05-28
  • 【生效日期】1996-05-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1996年5月28日证监发审字〔1996〕77号)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的申请》(南证发〔1996〕第078号)并发行方案,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报送的《报请审核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事》(〔1996〕生企字第138号)函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证监发字〔1995〕161号文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A股3680万股。发行期间冻结资金的利息全部归发行公司所有。
请你公司在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发行公司,精心组织,稳妥操作,确保此次新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结束后15日内,请按规定将发行总结报送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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