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审核意见书
  •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证监发审字[1996]7号
  • 【发布日期】1996-01-26
  • 【生效日期】1996-01-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审核意见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审核意见书

(1996年1月26日证监发审字[1996]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送的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收悉。
根据《重庆市政府关于在中药行业实行股份制试点的通知》(重府发[1986]288号)、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分行《关于同意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批复》(重人行[1987]46号)、国家体改委《关于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进行股份制试点的批复》(体改生[1993]150号)等文件,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该公司的申报材料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确认重庆中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为6338万股,其中国家持有4338万股,社会公众持有2000万股(含公司职工持有186万股),每股面值一元。该公司可以向自己选定的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二、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为上述由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

三、该公司由国家持有的股份在有关规定及管理办法公布实施之前,暂不上市交易。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