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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原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和原深圳 期货联合交易所合并及更名单独发文的请示的复函
  •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证监函字[1995]7号
  • 【发布日期】1995-02-22
  • 【生效日期】1995-02-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原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和原深圳 期货联合交易所合并及更名单独发文的请示的复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原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和原深圳
期货联合交易所合并及更名单独发文的请示的复函

(1995年2月22日证监函字[1995]7号)

深圳有色金属期货联合交易所: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深圳有色金属期货联合交易所,是由原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和原深圳期货联合交易所联合组成的。今后,请按照深圳有色金属期货联合交易所名义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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