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发布单位】税务总局
  • 【发布文号】国税函发[1994]689号
  • 【发布日期】1994-12-30
  • 【生效日期】1994-12-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1994年12月30日国税函发[1994]689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民航总局函[1994]996号《关于××××航空公司开辟莫斯科-天津货运航班的通知》转发你局。请按照原中、苏两国政府于1991年3月26日在北京签订的民用航空运输协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对××××航空公司在我国从事运输所取得的收入,以及该公司在我国设立的代表机构中属于俄罗斯国民的雇员取得的工资,免予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附件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