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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调整第二批第二阶段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通知
  • 【发布单位】税务总局
  • 【发布文号】国税函发(1994)604号
  • 【发布日期】1994-11-10
  • 【生效日期】1994-11-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调整第二批第二阶段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调整第二批第二阶段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的通知

(1994年11月10日国税函发(1994)6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由于第二批第二阶段专用发票规格发生了变化,印制专用发票所需原材料价格上涨,为此,第二批第二阶段专用发票价格(含运费、押运费用)调整如下:

第二批第二阶段专用发票价格表


产品名称 单位 第二批第二阶段
专用发票的价格
中文四联 本 4.98元
中文七联 本 7.46元
中英文、
民族文字四联 本 5.12元
中英文、民族文字七联 本 7.53元
中文电脑四联 份 0.66元
中文电脑七联 份 0.95元
中英文电脑四联 份 0.69元
中英文电脑七联 份 1.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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