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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注销原上海社会科学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 资产评估资格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国资办发[1993]43号
  • 【发布日期】1993-08-16
  • 【生效日期】1993-08-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注销原上海社会科学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 资产评估资格的通知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注销原上海社会科学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
资产评估资格的通知

(1993年8月16日国资办发〔1993〕43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原上海社会科学院会计师事务所今年5月与原上海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组建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原上海社会科学院会计师事务所法人资格自动取消。经研究决定,注销原上海社会科学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的资格。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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