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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计委 关于公布小轿车生产厂经销网点的通知
  • 【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计委
  • 【发布文号】工商市字[1993]第235号
  • 【发布日期】1993-08-12
  • 【生效日期】1993-08-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计委 关于公布小轿车生产厂经销网点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计委
关于公布小轿车生产厂经销网点的通知

(工商市字<1993>第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委(计经委):
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为贯彻《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精神,建立和发展小轿车生产厂家的经销网络,增强企业活力,推动我国小轿车生产厂家的销售经营活动逐步向国际惯例靠扰,促进我国轿车工业的发展,经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微型汽车厂、广州标致汽车公司等生产厂提出申报名单,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研究决定,现公布小轿车经营单位298个(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小轿车生产厂经销网点名单(略)

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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