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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 【发布单位】中国专利局
  • 【发布文号】专利局公告第38号
  • 【发布日期】1993-05-03
  • 【生效日期】1993-05-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三十八号)

经北京市有关部门核定,我局现办公地址名称更改为: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邮政编码和信箱号未变(邮政编码:100088;北京8020信箱)。
自一九九三年六月一日起,专利申请人向我局邮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其他手续文件时,请使用更改地址,并写明“中国专利局受理处”收。我局的原地址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西路黄亭子”从同日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1993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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