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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 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 【发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92-07-01
  • 【生效日期】1992-07-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 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
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九十八条关于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的规定,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1993年年底以前进行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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