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坚决打击反革命暴乱分子和打砸 抢烧杀犯罪分子的紧急通知
  •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89-06-07
  • 【生效日期】1989-06-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坚决打击反革命暴乱分子和打砸 抢烧杀犯罪分子的紧急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坚决打击反革命暴乱分子和打砸
抢烧杀犯罪分子的紧急通知

(摘要)
(1989年6月7日)

一、对反革命暴乱分子和打、砸、抢、烧、杀的刑事犯罪分子,必须坚决依照从重从快的方针,在法律范围内,检察机关要抓紧审查批捕、起诉工作。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的这类犯罪分子,只要符合“两个基本”,就不要纠缠细枝末节,做到快捕快诉。

二、在起诉和出庭公诉工作中,要充分运用事实和法律,公开揭露反革命暴徒和打、砸、抢、烧、杀犯罪分子的暴行,揭露他们的罪恶目的,教育广大群众。

三、坚决服从党委领导,与公安、安全、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动作,显示人民民主专政的强大威力。

四、要加强请示报告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对于批捕、起诉的重大反革命暴乱案件要逐案上报,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高检院。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