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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
  • 【发布单位】北京市
  • 【发布文号】京政办发[2003]52号
  • 【发布日期】2003-10-08
  • 【生效日期】2003-10-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设置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3]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部门管理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由市司法局管理)

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市司法局管理)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管理)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由市交通委员会管理)

北京市路政局(由市交通委员会管理)

北京市乡镇企业局(由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

北京市粮食局(由市商务局管理)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由市卫生局管理)


二OO三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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