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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文化部关于制止上演“禁戏”的通知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1980-06-06
  • 【生效日期】1980-06-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化部关于制止上演“禁戏”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制止上演“禁戏”的通知

(1980年6月6日)

文化部在一九五0年至一九五二年期间,曾明令禁演二十六个戏曲剧目。据了解,近来有些地区个别剧团(包括未经合法手续自行组织起来的剧团和某些业余剧团),竟又上演这些剧目,向群众散播毒素,影响很坏。对这种现象,希望各地采取适当方式加以制止,不能任其自流。
我部曾于一九七九年九月,根据当时戏曲、曲艺上演节目的情况,发出了《关于加强戏曲、曲艺上演节目的领导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目前仍然适用,望各地继续参酌执行。

从一九五0年到一九五二年文化部陆续明令禁演的剧目


京剧:《杀子报》 《海慧寺》(马思远)
《双钉记》 《滑油山》
《引狼入室》 《九更天》
《奇冤报》 《探阴山》①
《大香山》 《关公显圣》
《双沙河》 《活捉三郎》
《铁公鸡》 《大劈棺》
《全部钟馗》(其中《嫁妹》一折保留)
评剧:《黄氏女游阴》 《活捉南三复》
《全部小老妈》 《活捉王魁》
《僵尸复仇记》 《因果美报》
《阴魂奇案》
川剧:《兰英思兄》 《钟馗嫁妹》
少数民族地区禁演的戏有:《薛礼征东》 《八月十五杀鞑子》等

注①文化部1986年6月17日给北京市、上海市文化局《关于同意昆剧〈活捉〉经整理修改后可恢复上演》的复函中,重申对京剧《乌盆计》、《探阴山》仍应按1956年10月5日文化部《为通知京剧〈乌盆计〉经适当修改后可恢复上演由》〔56〕文钱戏字第180号和1957年5月10日《关于京剧〈探阴山〉经过适当修改后可以恢复上演的通知》的原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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