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新疆首部促进乡村依法治理工作条例5月1日起施行-
  • 【发布单位】作者:高晗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9-05-01 15:25:0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新疆首部促进乡村依法治理工作条例5月1日起施行-

自5月1日起,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昌吉回族自治州乡村治理促进条例(试行)》正式施行。这是新疆颁布的首部促进乡村依法治理工作条例。


条例分总则、和谐稳定、乡风文明、人居环境、治理保障、法律责任、附则七部分,共五十条,明确了昌吉回族自治州促进乡村治理宗旨和依据、适用范围、治理方式和目标、体制机制和职责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娟表示,这是全区首部促进乡村依法治理工作条例,填补了新疆相关立法空白。

新施行的条例针对乡村人居环境各方面存在问题,从乡村规划参与和实施、乡村建设、卫生厕所、生活垃圾、环境卫生、污水处理、村容村貌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其中,乡风文明部分明确了践行核心价值观、文明创建活动等内容。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勇说,当地希望通过立法规范和强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针对性解决当前乡村治理中存在矛盾和问题,让乡村治理问题通过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路径得到切实解决,深入持久推进乡村振兴。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