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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执行工作地方性法规 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整体格局-
  • 【发布单位】作者:程勇 蔡蕾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6-12-14 09:01:1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法院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出台执行工作地方性法规 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整体格局-

近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


《决定》指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应当自觉配合、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切实解决执行难作为法治湖北建设和平安湖北建设的重要内容。

《决定》要求,要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明确协助执行义务,强化违法违纪追责;完善信息共享和财产查控机制,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加强执行救助和宣传,强化执行队伍建设和考核监督。

《决定》要求,建立健全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实现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的全覆盖和网络查询、冻结、扣划等功能一体化;建成覆盖全省所有区域涉及土地、房产、存款等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自动化查控体系。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公开执行裁判文书及其他执行案件信息,保障执行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大力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健全执行行为规范体系,加强案件数据集中管理,完善执行工作监督机制。

《决定》强调,构建对失信被执行人全方位、立体化的联合信用惩戒体系。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要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侦查、提起公诉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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