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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水法实施报告:水利设施是国家基础设施明显短板-
  • 【发布单位】作者:赵恩泽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6-08-29 15:52:2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水法实施报告:水利设施是国家基础设施明显短板-

“总体看,水法实施情况良好,但一些地方水忧患意识还需要加强。”今日上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


吉炳轩表示,“十二五”期间,全国财政水利投入从3599亿元增加到5771亿元,年均增长12.5%,累计投入2428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水利投入17722亿元,占73%。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目前已开工91项,在建投资超过8000亿元。累计实施4500多条中小河流治理,建成各类水库9.8万余座。列入规划的5万座小型病检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基本完成,在2058个县初步建成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新建了一批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大江大河重要河段防洪能力明显提升。

吉炳轩称,“十二五”期间,全面解决了规划内2.98亿农村居民和4133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同时还解决了四省藏区等特殊困难地区56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由2010年底的58%提高到2015年底的8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6%。

吉炳轩指出,当前,水利设施是国家基础设施明显的短板,特别是水利工程在规模总量、空间布局、调节能力等方面还存在着明显不足。在防洪工程体系方面,中小河流防洪标准低,小型水库病险率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弱,蓄滞洪区建设滞后。今年太湖、长江等流域及北方一些城市洪涝灾害暴露出城市内涝和支流、湖泊排水不畅等问题,也充分说明在防洪除涝、城乡供水排水、农业灌溉、保护生态等方面仍有大量水利工程需要建设。

吉炳轩表示,长期以来,国家水利建设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总量偏少,农田水利投入明显不足,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的需要。?1“十二五”期间,农田水利建设投资4264亿元,对一个农业大国的农业发展是不够的。部分地区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并未用语农田水利建设。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不高,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农民参与农田水利建设越来越困难。

吉炳轩称,我国早作覆膜和膜下滴灌等技术技术大面积推广后,由于地膜易碎,难以回收,农膜年残量大35万吨,农田“白色污染” 日趋严重。部分地区忽视水资源客观条件,超过了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导致地下水超采和污染。全国21个省(区、市)地下水年均超采近170亿立方米。2015年,以为流域为单元,对北方17省区市的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显示,2013个测站数据中水质较差和极差的分别占48.4%和32.1%。

吉炳轩同时表示,近一个时期以来,大规模的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水资源支撑,城乡争水、工农争水,挤占农田水利设施和灌溉水源的问题也突出表现出来。在城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怎样确保农业用水,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有效利用已成为需要重视的问题。

吉炳轩最后表示,水法实施已有十多年时间,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新时期水利发展需要,建议适时启动水法修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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