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国家林业局发布《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5-04-03 18:14:4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国家林业局发布《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近日发布《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该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投资的林业固定资产建设项目。

办法明确,国家林业局建立林业建设项目储备库,作为林业建设项目决策和年度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林业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经批准的林业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审批文件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

办法强调,林业建设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林业局应当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停拨付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处理:未按规定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开工的;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提高或者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者缩小投资规模的;工程质量低劣的;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挪用、挤占工程资金的。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