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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本溪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获批准-贫困残疾人优先购租经适廉租住房-
  • 【发布单位】作者:霍仕明 韩宇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3-12-18 14:10:2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法制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本溪市残疾人保障条例》获批准-贫困残疾人优先购租经适廉租住房-

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近日批准通过了《本溪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条例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医疗、就业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安装使用有线电视有优惠

条例明确了贫困残疾人家庭在购买、租赁住房时所享受的优惠待遇以及解决贫困残疾人家庭在房屋被征收中实际困难的措施。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保障残疾人住房: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或者廉租住房租赁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租赁廉租房的,应当给予优先购买或者租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残疾人家庭承租公有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住房租金补贴或承租廉租住房;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房屋、土地时,应当为被征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临时用房,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差额面积部分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优惠;对盲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在回迁地域、住房楼层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等。

条例还明确了残疾人在其他方面所享受的优惠或照顾。其中规定,残疾人持《残疾人证》享受以下优惠或照顾:优先挂号、就诊、化验、取药;优先购买车、船、机票,优先检票进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凭《残疾人证》办理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汽车相关证件;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残疾人安装使用有线和数字电视、固定和移动电话按照规定予以优惠;免费进入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免收风景区、公园第一门票,实行联票参观游览的景区、公园减半收取门票,盲人、双下(上)肢残疾人和重度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人进入上述场所,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进入陪护等。

另外,为方便残疾人出行,条例规定,新建、改建交通设施和停车场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下列方便:有信号控制的交叉道口设置语音提示系统;公交车站设置盲文站牌;公交汽车设置语音和电子字幕报站提示系统;道路及公交车站设置方便残疾人通行的通道;停车场设置方便残疾人的专用停车位。

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

在康复医疗方面,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下列医疗康复项目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语言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

针对残疾儿童的筛查、诊断等,条例规定,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免费开展0至6周岁残疾儿童早期筛查、诊断、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抢救性康复工作。卫生部门应当建立随报机制,将筛查出的出生缺陷儿情况提供给相关部门,确保残疾儿童及时接受康复救助服务。

盲人按摩水暖费降标准

为了保护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积极性,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条例明确了相关优惠措施。其中规定,残疾人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除享受国家税收和金融服务方面的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工商部门予以优先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并免收相关费用,从事劳务、加工、修理、服务的,按国家规定标准,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事盲人按摩、服装剪裁、美容美发、家电维修、信息中介等低能耗社会服务的个体经营所发生的水、暖、燃气、通讯等费用可按居民生活价格标准收取;纳入低保范围的残疾人从事个体生产经营,家庭月(年)人均收入不超过低保救助额一倍的,可根据家庭情况保留其低保待遇24个月;有关部门在生产经营场地、技术指导、物资提供、产品销售和采购等方面给予帮助。

条例还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作出了规定。其中要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县级以上财政或税务部门代扣或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给予适当奖励等。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政福利企业的政策指导和监管。残疾人就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民政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状况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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