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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代表建议修改收养法-民政部适时启动修改工作-
  • 【发布单位】作者:陈丽平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3-11-21 10:36:5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法制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代表建议修改收养法-民政部适时启动修改工作-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了解到,民政部将认真研究全国人大代表在关于修改收养法议案中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适时启动收养法修改工作。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贾伟平、陈舒等63位代表提出两件关于修改收养法的议案。议案提出,现行收养法许多条文过于原则,收养条件过高,收养程序不完善,对收养关系成立后的日常监督缺失,对非法收买被拐卖儿童的“合法化”缺少制约等,致使民间非正规渠道收养儿童、甚至拐卖儿童犯罪现象屡禁不止。建议修改收养法,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程序、调整收养人的条件限制、加强对收养儿童的权益保障。

民政部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以及相关法律、政策的调整,现行收养法部分条款与当前社会需求不相适应。

全国人大内司委建议有关部门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将修改收养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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