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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陕西出台新规:严重污染天气中小学可停课-
  • 【发布单位】作者:刘涛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3-10-27 12:33:2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陕西出台新规:严重污染天气中小学可停课-

环保部不久前公布的《2013年9月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报告显示,陕西西安9月份再次成为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座城市之一。为了治污减霾,从即日起,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的意见。


根据西安市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的信息显示,最近两天,西安市的空气质量连续是中度污染,这种天气容易进一步加剧易感人群的症状,可能对健康人群心脏、呼吸系统造成影响。在今年1至9月环保部公布的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报告里,西安在2月、3月、4月、8月和9月进入后十名,空气质量不容乐观。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11月、12月西安将面临比去年同期更为苛刻的气象条件,包括同比雨水或减少2成,少风、冷空气活动弱等。再加上供暖季的到来,大量的燃煤排放,都会给西安带来更大的考验。

从即日起至11月20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中规定,对大气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听取社会公众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听证结果应当作为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省、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发布大气污染应急公告,根据污染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同时采取责令排污单位限产停产、对机动车和扬尘进行管控以及中小学停课和气象干预等措施进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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