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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尹中卿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旅游监管规定解决“投诉无门”问题-
  • 【发布单位】作者:席锋宇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3-04-26 11:13:5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法制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尹中卿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旅游监管规定解决“投诉无门”问题-

4月25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在回答《法制日报》记者提问时指出,针对旅游市场监管多头执法、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遇到问题投诉无门等问题,旅游法单独设一章监督管理作出规定。


尹中卿介绍说,在立法调研、草案起草过程中,旅游管理体制一直是一个重大的难点问题。旅游是一个长链产业,涉及到吃、住、行、游、购、娱六大环节,涉及国务院20多个部委。旅游法立法较晚,在开始制定旅游法的时候,很多方面的法律都已经制定出来。国家旅游局在国务院序列中属于副部级单位,这样的管理体制面临着一个“小马拉大车”的问题。起草中,曾经试图用旅游协调会议或者叫假日办来解决。但是这种设置没有法律地位,也没有形成制度。所以,在立法调研过程中,吸收了一些地方成立旅游委员会的经验,这样就提高了旅游管理部门的层级。

尹中卿介绍,关于旅游监管,旅游法明确地规定:“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这是作了一个原则规定。另外本法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这是适应现实,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包括征求中央编办的意见后作出的规定。

尹中卿说,对于现在旅游市场监管多头执法、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遇到问题“投诉无门”等问题,本法在旅游监督管理一章作出规定。最主要的是明确了旅游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各自的责任,强调了政府负主要责任,同时明确规定了旅游主管部门的权力,对相应的主管部门以及职能部门明确了其权限。

旅游者合法权益是立法主线

本报北京4月25日讯 记者席锋宇在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王超英说,旅游法立法的初衷就是要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王超英说,旅游法最大的一个聚焦点是以人为本,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这部法律最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保护旅游者合法权利;规范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业发展。从旅游法草案起草开始,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修改完善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法律草案,都是围绕着以人为本,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下的功夫。

他详细介绍了旅游法关于旅游者权益保护规定的亮点。一方面是详细规定了旅游者的基本权利,对于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这些特殊人群的保护和提供便利也作了专门的规定。另一方面是针对这些年普通旅游者怨声载道最集中的“零负团费”和门票价格任意上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在旅游经营、旅游合同、旅游安全和监督管理等章节,都能看到保护旅游者权益的内容。

门票不能成小集团牟利工具

本报北京4月25日讯 记者席锋宇在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王威在回答关于凤凰古城等景区价格上涨的提问时强调,门票不能够成为小集团或者个人牟取利益的工具。

王威说,在门票价格上,国家发改委一直是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希望能够控制门票的过快增长。目前,各个景区涨价也确实毋庸讳言。门票不能够成为小集团或者个人牟取利益的工具,应该让大自然和我们祖先留下的美好资源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王威说,目前我国处在发展阶段,这个阶段国家还有很多困难,特别是在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方面还有些矛盾。各地对价格也都在探索和管理。但是,探索和管理应该有原则,原则就是公平、公正。

八个“不得”遏制“零负团费”

本报北京4月25日讯 记者席锋宇在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介绍,旅游法针对“零负团费”对旅游业从业人员作出多项“不得”规定。

杜一力说,现在某些企业已经对低价招徕,强迫购物消费的经营模式产生依赖。旅游法针对强迫购物和强迫消费,有针对性地对旅游、经营做了一系列的规定。对旅游社经营有五个“不得”,集中体现在第三十五条;对导游和领队也提出了“三不得”;对其他的经营者也提了一个“不得”。一系列的“不得”清晰地明确了低价招徕,通过强迫购物不恰当的途径获取利益的经营行为是非法的。

杜一力说,旅游市场秩序的失范应该是多种因素共同形成的。其中,经营者和旅游者都要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有健康的市场主体,才有健康的市场秩序。旅游法中旅游服务合同一章较好地按照旅游市场的规律,明确了旅游者与旅行社、旅行社与其他旅游经营者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双方以平等、合同自治解决市场的问题。这应该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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