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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全国人大环资委就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到海南调研-
  • 【发布单位】作者:吴晓锋 邢东伟 蔡林德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3-04-16 14:59:5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法制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全国人大环资委就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到海南调研-

近日,由全国人大环资委、法工委、国家林业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员组成的联合调研组一行7人来到海南,就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展开专题调研,并在省林业厅召开了专题座谈会。


海南省林业厅领导、省人大环境资源工委、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高院、省高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国家林业局驻广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海南省6家野生动物养殖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围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对象,野生动物利用的范围、方式、种类,能否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如何设定、完善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如何完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制度等11个问题展开了交流、讨论。与会代表踊跃发言,从不同角度对11个问题进行了阐述,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从与会代表发言情况看,经过野生动物保护多年的实践,野生动物保护在观念上有了一些新的变化,更加贴近实际,更利于保护和管理,如反对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对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的子二代等适当放开,对非原生国家二级以下野生动物的保护在保护名录上适当调整,给予放开等。

座谈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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